2021年3月9日
先說一個真實的故事。故事的來源是一位朋友的朋友。這故事雖然不是直接得來,但中間只隔了一重,且是熟人,其真實性應該無可置疑。故事發生的時間,至今不多不少已經差不多有小半個世紀。期間各方面都經歷很大變遷,故在此披露無妨。
那位親身經歷這件事的朋友,當時是在法院中任職,崗位在遺產承辦處。在香港施行有關遺產的法律法規,大致上沿用英國的制度。英國普通法有一個叫bona vacantia的大原則。粗略解釋,說的是,凡屬「沒有物主」的東西,都歸Crown所有。所謂Crown,直譯是皇冠;但在法律上解作統治者,也就是戴上皇冠的英女皇。不過,不是她私人,指的是她具體上代表的政府。根據這個法律原則,如果在地方上發現任何沒有人認領的財物,最終歸政府所得。
當年發生了一件事。有一個到處流浪、無家可歸的婦人去世了。她生時在一個天橋下面露宿,日間走來走去,整副「身家」只有數個塑料袋中藏着的物品,其中包括一張棉被。有人發現了她的遺體後報警,警察召來黑箱車,把她送走。至於她留下來的遺物,警察局也須處理,於是收拾帶了回去。那些東西看來都是破破爛爛,理應沒有什麼價值,記錄在案之後大可以丟掉。但在處理她那張棉被的時候,警員須把它捲起來,觸摸之中,發覺裏面好像藏了東西。於是打開來看,赫然見到裏面有數十張有利銀行的500元紙幣。
老一輩的香港人都應該記得這間銀行,它多年前已經結業了。在經營的時候,它是香港的發鈔銀行之一;只是發鈔數量比較滙豐和渣打的少得多,所以流通量並不大。棉被裏的鈔票既是有利銀行所發,因此屬罕有之物。更可貴的是,全屬古舊及少有流通的鈔票;那時的人,謔稱之為「大棉胎」。這個稱謂自有其道理。一來,當年的幣值很高,一般人的月薪才數百元而已,500元是一筆大數目。況且這張紙幣的面積也大,比較今天的500元鈔票起碼大一倍。
根據法律,如果這位女士死後沒有親屬走出來認領,她的遺產最終都須充公給予政府。於是案件交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按照程序,先由法院經歷司以廣告及其他形式作出通告,邀請死者親屬現身。過了若干時間之後如果沒有收到反應,經歷司就可以代表政府,申請成為那位死者的「遺產承辦人」。至此今天篇幅已滿,明天續談。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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