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
管理者、施政者的責任,不同於執行者,執行者大部分情況尚勉強可以「程序、法律」作為行事的理由,但如管理者、施政者亦以同樣理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那就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爭議甚至災難,而公司、政府的名聲亦會破滅。更實在的就是,人沒有得救了,政府的名聲破壞了,聯合航空公司的名譽掃地了,公司股票價格因而下跌了,真實的人受到不同的種類、不同程度的傷害。
一個健康、有前進動力的社會、機構,不應以「做法、程序、法律」作為每一個不受歡迎的事情的解釋或擋箭牌,應以事實、尊重及良知作為最重要的依據,解決新的問題。
讓我們都記得這一道理,「做法、程序、法律」是服務於人,幫助我們解決困難,如果「做法、程序、法律」不能適應環境,那我們(尤其是管理者)需要運用智慧、經驗、膽識,隨機應變,解決危機。
讓我重申,我絕對認同「依據既定程序辦事」這一普遍做事原則,否則的話,就沒有今天的文明有序社會,但特別的情況,尤其是那些關乎人命、尊嚴、公平的情況,管理者應以智慧、經驗、膽識,作出相應變通,更不應以此為擋箭牌,推卸責任。
是科學也是藝術
這當中的平衡掌握,是科學,也是藝術,是當權者及授權者的分別,說得「俗」一點,是20萬(甚至200萬)月薪和2萬月薪的分別。一流的管理是走向人群,解決新的問題,從而贏取公眾信任。怎樣達到平衡,而能打破一般思想、社會枷鎖,解決新的問題,需要一顆公正的心,心術不正者永不能成為偉大領導者,智、仁、勇,缺一不可。
德國法官賽德爾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之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這份近乎懺悔、沉重但充滿智慧的論述,說明德國人從納粹主義的脫胎換骨、徹底反省,這是一流的國家,一流的人才、人民。一堆只顧吃喝玩樂,沒有對真善美、理想、道德有所追求的人,絕對說不上是一流。要贏得尊重,是靠對真善美、理想、道德的不停追求、更新與捍衞。我們有這份反省嗎?
作者為中華基督教青年會中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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