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
英國大學生念書的最大負擔,不單是三四年的學費,還有住宿食用和水電煤氣費等日常開支,要靠空閒時間和假期來賺錢幫補。繼續念法律執業課程的學生,在畢業前已經要到律師行申請為期兩年的實習律師合約(training contract),或者在大律師辦事處覓得實習大律師職位(pupillage),希望完成執業試後立刻有入息,還需要他們贊助學費或者預支薪水。
獲得獎學金和公司資助也是一種榮譽:有了第一個獎學金,便更容易拿到第二第三個,求職篩選時有此track record會另眼相看,找工作事半功倍。我也被吸入了這個漩渦。原本每位大律師執業課程的學生,都必須是大律師學院Inns of Court(Gray's Inn、Inner Temple、Lincoln's Inn、Middle Temple)的其中一員,入學前隨便選一家便成。若要申請學院設立的獎學金,它們的金額則各有不同。於是去年10月,我一面預備考試,一面比較這四家大律師學院的分別,趕忙在11月9日截止前填好申請表,並麻煩英國的法律老師為我寫推薦信。
我搜尋Inner Temple和Lincoln's Inn時,它們的建築大樓正進行維修,有種「謝絕探訪」之意,其中一家學院的資料在過去半年也沒有更新。我改看Middle Temple,它的網站設計很簡單,只有黑白和酒紅三色,卻給我發現芸芸獎學金之中,有專門給牛津或劍橋畢業生申請的Harmsworth Entrance Exhibition,另外有一個500英鎊的Lord Justice Sachs Entrance Exhibition設立給我所屬的牛津基督堂學院學生,只要我申請任何一個主要獎學金,便自動獲得甄選。這樣公平嗎?我想,這說明了善長仁翁設立獎學金的需要,扶持不同背景、有潛質的學生,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地一展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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