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概念作為一種新的發展政策範式,受到了包括聯合國和二十國集團在內的國際社會廣泛關注。但了解這類基礎設施的風險對於確保其潛在效益的實現至關重要。
這類風險源自於「數字公共基礎設施」明確定義的缺失。該術語涵蓋了許多作為經濟和社會基礎設施的數位技術,從數位身份識別和支付系統到資料交換和醫療服務。然而作為一項政策倡議,這類基礎設施指的是利用這些技術服務於公眾利益的模糊願景。這可能會催生服務於所有人的互聯網和技術創新,或是極易被轉用於實施政治控制的工具。
在討論數位公共基礎設施時,政策制定者們經常會舉出一些強調技術和連接如何促進發展的案例,而經常被引用的則是印度的統一支付介面,該介面擴大了金融包容性,降低了該國數億使用者的數位交易成本。
人們還認識到此類基礎設施需要與數位公共產品一同構建,後者包括各類開源軟體、開放標準和其他非專有元件。這一定義部分是為了將數位公共基礎設施定位為「為公眾服務」,同時也是為了在全球數字經濟中加強競爭並緩解權力的集中化。
最後,支持者指出,數位公共基礎設施可以促進國際合作,特別是在對資訊社會世界峰會(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的20周年審查即將到來之際。這一重要的聯合國倡議為各國在數位發展方面開展合作提供了框架。雖然一些專制國家此前曾試圖在這些談判中強化對互聯網治理的控制,但着眼於推廣數位公共基礎設施可以擺脫這種政治化的辯論,轉而推動一個可以彌合各類數字鴻溝的建設性議程。
但將政策建立在這麼一個定義不清的概念上會產生很大風險。在理想狀態下,各國政府應聚合其他利益相關方來創造一個更易催生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環境,同時保障使用者的各項權益。但不難想像有些政府會將自身利益置於公民自由和基本權利之上,以執法或國家安全為名使用這一基礎設施進行監控和定位。在這方面一個尤為惡劣的例子就是通過反烏托邦的社會信用體系去監控和監管個人行為。
此外,雖然許多支持者希望數字公共基礎設施能夠削弱大型科技企業過分巨大的權力,但它也與可能推動互聯網碎片化的數字主權敘事有關,而這類敘事則會對全球通信構成系統性威脅。比如一些政府或許會借此對管理全球互聯網資源(如IP地址和功能變數名稱)的多利益相關方模型發起挑戰,理由是這些資源是其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一部分。
事實上我們最近就在歐盟目睹了類似狀況。歐盟提出了一項對《電子身份識別、驗證和信任服務》法規的修正案,授權成員國政府可以強制認可某些不符合嚴格行業標準的數位憑證。但這可能損害上網流覽者安全性的全球治理模式,或許還能讓歐洲政府監控其境內外通信。
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政策願景將繼續演進,而我們也希望正在進行的討論將有助於識別和澄清未來的機會和風險。聯合國旨在為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建立防護欄的通用數字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框架等倡議將是一個充滿希望的開端。但要做的工作還很多,比如聯合國的框架就已經認識到需要不斷學習,以確保正確的保障措施能一直就位。
隨着數位公共基礎設施這一概念在聯合國系統和其他多邊組織中逐漸深入人心,就其潛在優勢和缺陷進行激烈而明智的辯論至關重要。有了明確的政策指導方針和保護措施,我們就能協助防止這些技術成為監控和鎮壓的工具,確保人人都能從蓬勃發展的數字經濟中獲益,並確保互聯網的開放性、全球連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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