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衞生組織宣布新冠為全球大流行4年多後,在上周的華盛頓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春季會議上,疫情防範工作被提上了議程。在此期間,數百萬人死亡,花費了數十億美元,但大流行的一些重要教訓仍未被汲取。
一個明顯的例子,是中低收入國家在醫療對策獲得批准之前,仍然無法對其進行投資。在新冠危機期間,美國和英國採用了這種「在險」(at risk)策略,效果很好。中低收入國家也需要同樣的機會。
當大流行來襲時,政府必須迅速採取行動,大力投資於可能未經證實的技術解決方案。在新冠大流行期間,在臨床試驗進行的同時擴大疫苗生產,而不是等待監管部門的批准,這一點至關重要。特別是美國和英國,在開發和生產疫苗方面進行了早期和大量的投資,確保在險劑量。這些國家承擔了大部分技術失敗風險,換來在疫苗被證實有效時可以率先使用——這對本國公民來說是一個福音。但這些投資也通過加速疫苗開發和生產協助了其他國家。
當時,我在英國政府工作,我們所做的分析顯示,在險投資具有成本效益。例如,截至2020年12月,美國的「急速行動」( Operation Warp Speed)耗資130億美元,只要可以將疫情縮短12小時,便能收回成本。此外,增加產能投資本可以將全球疫苗接種工作加快一年,估計可節省1.75萬億美元。
當下一次大流行來襲時,我們顯然需要做得更好。即使沒有協調一致的全球投資——這是一項艱巨的挑戰,也可以向前推進。相反,我們的分析顯示,對於包括中低收入國家在內的個體國家來說,在新冠期間進行在險投資以擴大疫苗生產具有成本效益。疫苗的供應速度會更快,死亡人數會減少,經濟也會更快復甦。(不過,高收入國家可以也應該在研發支出方面發揮帶頭作用,研發活動這確實受惠於協調。)
在2020年春季和夏季的大部分時間裏,我都在試圖說服中低收入國家仿效英國,但未能成功;這些國家中的大多數都沒有購買在險疫苗。世界銀行的一份工作論文發現,向中低收入國家新冠疫苗交付延遲,有60%至75%歸因於它們簽署採購協定的時間較高收入國家遲。在危機中做新事情無疑是困難的,但與各利益攸關方的對話揭示了兩個問題:政客們擔心如果疫苗失效便會被指控腐敗,而世界銀行等機構無法提供貸款以購買尚不存在的疫苗。
為了克服這些問題,多邊開發銀行(MDB)必須建立融資機制,促進疫情期間的在險採購,並為高收入國家建立降低這些貸款風險的機制。新冠期間的疫苗捐贈和承諾不同,這些措施實際上將為中低收入國家提供足夠的資源,以應對下一次大流行。
當中低收入國家需要以對抗大流行所需的規模,購買疫苗、治療藥物和診斷工具時,多邊開發銀行是它們唯一現實的資金來源。但目前的採購規則禁止購買這些在險備災措施。因此,必須修訂規則,以允許此類採購,承認全球健康危機的獨特挑戰。多邊開發銀行還可以與利益攸關方協調,制定採購合約範本,並建立賠償和責任框架,以簡化流程,最大限度地減少延誤。
高收入國家可以通過擔保這些貸款,以防候選疫苗失敗來提供協助。這將降低中低收入國家的財務風險,減輕政客對潛在責任的擔憂。為換取資產負債表上這種相對較輕微的負擔,高收入國家可以促進大量投資,從而帶來重大的全球健康效益和巨大的經濟回報。在新冠期間,我們英國政府中的許多人都認識到,這是使用我們有限的援助資金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甚至提出了這樣的措施,但無濟於事。
新冠告訴我們,在大流行中制定新機制幾乎是不可能的。國際政策制定者現在必須建立必要的框架,以確保中低收入國家能夠在下一次大流行中採購在險醫療對策,以縮短其持續時間,改善公平獲得醫療保健的機會。正如我們在芝加哥大學市場塑造加速器的工作所顯示的那樣,任何延誤都會危及數百萬人的生命和數萬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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