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二元乘車優惠的「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運輸票價優惠計劃」推出超過十年,長者的定義原本是六十五歲或以上,上屆政府於二〇二二年把年齡門檻下調至六十歲。這項計劃一直受到市民歡迎,形容為難能可貴的德政,惟慷慨背後,近年陸續有政界人士憂慮,恐怕長遠下去將導致庫房負擔太沉重,因為整體人口不斷老化,符合六十歲資格的長者愈來愈多。
也許由於感受到「莫財」的壓力,特區政府連續兩年錄得逾千億元赤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宣讀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之時明言,今年內會檢討二元乘車優惠及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財爺引用數據,二元乘車優惠在二〇二三至二四年度的開支約四十億元,較二〇一九至二〇年度的十三億元增加超過兩倍。至於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開支亦從十七億元倍增至三十五億元。陳茂波表示要嚴格控制經營開支,但強調無意取消計劃,只是希望找出合適的運作模式將計劃持續下去。
既然是受歡迎的德政,當然絕對不應該取消,否則又會招惹民怨,傷害長者感情。在不撤銷優惠的大前提下,作合理檢討無可厚非,畢竟相關計劃確實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漏洞。檢討的出發點應該是防止濫用,而非削減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的既有福利。
關於濫用,根據運輸署去年六月至十二月的巡查執法,發現約二千一百人懷疑違規使用二元乘車優惠,港鐵同期亦發現超過三千人違規。政府隨後宣布,所有六十歲或以上香港居民,包括合資格殘疾人士,由今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必須使用「樂悠咭」才可享用二元優惠,不記名長者八達通及一般個人八達通將不再適用於相關計劃。樂悠咭印有合資格受惠人士的個人相片及姓名,每人只可持有一張,憑此作為資格證明。
合資格受惠人士必須使用實名制的樂悠咭,相信可有效減少濫用或盜用。尚有一個值得斟酌的情況則是,六十歲仍然不乏身壯力健者,他們還有活躍的工作能力,傳聞有企業專門聘請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士從事速遞工作,目的是利用他們的二元乘車優惠以降低經營成本。如此一來,變相是以納稅人繳付的公帑津貼私人牟利,儘管嚴格而言不算違法,卻有悖政府推行「兩蚊搭車」的本意。
當局若要檢討,就該考慮怎樣防止有人鑽空子。可行的辦法是設定使用次數或資助金額上限,杜絕「職業長者速遞員」之類的高頻使用情況。以使用次數為例,上限如果定於每月一百二十次(平均每日四次),對於一般長者或合資格殘疾人士應該足夠有餘,沒有什麼影響,仍然符合鼓勵他們外出維持正常社交活動的初衷,而此舉則可達成陳茂波所說嚴格控制經營開支的目的。
現有二元乘車優惠不設上限,有機會「引人犯罪」。最誇張的案件是曾經有小巴司機利用二十一張長者八達通,在自己駕駛的小巴瘋狂拍卡七千五百次,騙取逾十五萬元政府補貼。警方幾年來破獲多宗同類案件,逍遙法外者則無從稽考。實名制的樂悠咭配合使用次數或資助金額上限,不失為堵塞漏洞的理性良策。
如果漏洞不堵塞,六十歲或以上人口愈來愈多,「職業長者速遞員」成行成市,政府開支倍增下去的話,有朝一日也許會失控。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陳健波指出,預計今年再多六十三萬人滿六十歲,連同一百六十八萬名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意味着政府今年的二元乘車優惠須資助二百三十一萬人,涉及六十七億三千萬元公帑,預料到二〇二七年須資助二百五十一萬人。陳健波也強調,他只是支持檢討,絕不支持改變計劃的受惠年齡甚至取消計劃,以免予人朝令夕改的感覺。
關於「長車短搭」,由於合資格人士不論短途還是長途,基本票價皆為二元,當他們乘搭較早到站或票價較高的長途車來應付短途需要之時,導致政府須向營運商補貼較高價格,造成公帑浪費。因應辦法可從促請營運商設置「分段收費」機制入手,技術問題自可技術解決。特區高官無論放手用錢抑或掉頭設法慳錢,只要別忘以理服眾,市民應能體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