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9年成立的「創意香港」隸屬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專責推動香港創意產業發展。14年來致力營造有利環境,促進香港創意產業發展。
「創意香港」涵蓋範疇包括廣告、建築、設計、數碼娛樂、電影、音樂、印刷和出版、電視等八大類型。創意香港總監下設有6個科:建築、印刷出版及推廣科、創意智優計劃科、設計科、大灣區/「一帶一路」/多媒體科、規劃及發展科、電影服務統籌科,分別向業界提供支援;並設有不同資助計劃,例如電影發展基金、設計創業培育計劃、「港漫動力」——香港漫畫支援計劃、搶耳音樂廠牌計劃等,供業界申請。
近年深圳發展迅速,在文化創意(文創)方面做出成績。深圳在2003年提出「文化立市」策略,將文化作為深圳未來競爭力的重要因素。深圳市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包括《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綱要(2007-2020)》、《深圳文化創新發2020(實施方案)》及《深圳市文化產業高質量規劃(2021—2025)》等,促進當地文創產業發展。深圳於2008年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設計之都」的稱號,是中國首個城市獲得這肯定。
若果拿深圳和香港兩地的文創產業作一比較,2022年,深圳文創產業的增加值約2600億元人民幣(約2816億港元),佔深圳市本地生產總值(GDP)超過8%。而香港的文創產業帶來約636億元的經濟貢獻,只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2.3%。香港明顯落後於深圳,當然中國市場比香港市場龐大,企業發展的規模亦比香港大。
除了公司規模和市場環境不同之外,香港文創產業為何落後於深圳?「創意香港」除了提供業界須填一大堆表格的資助計劃外,就是以辦活動為主,例如舉辦電影放映活動、實體及線上課程、時裝展覽、論壇、工作坊等。活動舉辦完畢後公布出席人數多少,網上瀏覽量多少,工作便算完成。當中有Capacity Building(能力建構)的推動或Think Tank(應用智庫)的籌備工作嗎?有制定長遠策略去培育本地人才和發展團隊嗎?大學或學術機構有合作的培訓教育項目嗎?有否參考或研究同區城市的文創政策?
根據2023年《施政報告》,文體旅局將公布《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並為「電影發展基金」和「創意智優計劃」共注資43億元。其他措施包括:將「創意香港」改組成「文創產業發展處」,積極推動文創產業發展。政府駐內地和海外的經濟貿易辦事處將加強文化藝術領域的推廣工作,推出「開拓內地電影市場資助計劃」和「歐亞文化交流電影製作資助計劃」,分別支持香港和內地、歐亞業界合作拍攝電影、開拓更多市場。
《施政報告》提出以上的措施均是以辦活動為目標;如要建立創意產業生態,建議政府新成立「文創產業發展處」的工作有以下5點:
第一:建立創意文化大數據,數據涵括文創產業的類型資訊、市場資訊、人才資訊,以及知識產權資訊。有了大數據,才能為政策制定提供基礎。
第二:「文創產業發展處」除了提供資助計劃外,能否不以辦活動為主,而是進行政策研究的工作?如何制定人才政策、教育政策、推廣市場政策?如果企業要進入大灣區發展,研究有什麼政策配合?如果企業要進入東盟國家或「一帶一路」國家發展,又有什麼配套計劃呢?以上種種都是需要研究的。
第三:研究方式是「文創產業發展處」的公務員自己做研究?還是透過與一些民間組織或學術機構一起合作研究?政府將設立「文創產業發展處」,那麼由什麼官員所組成?是按程序工作的公務員?還是有業界經驗、有視野的從業員?還是結合兩者呢?比例是如何呢?
第四:參考外地經驗,制定文創政策和策略應參考一些國際機構,例如台灣文化內容策進院(文策院)、英國文化協會、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法國文化協會、德國歌德學院、美國史密森尼學會等,看看它們如何推廣文化,並對一些成功個案作研究分析,吸取優秀的部分。
第五:政府現在用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來評估工作表現,只是用辦活動的人數來量化成效。然而,應該用「產能」來評估工作表現,例如該項目能為全港產業增加多少經濟產值,比公布參與人數較為實際。
現在香港最缺乏的是大型文創企業,例如以前電影業有邵氏、新藝城、德寶等。反觀內地、美國、日本都有一些大型企業,例如中央電視台、Disney、Sony Entertainment等,一些龍頭企業可帶動周邊的中小企,產生協同效應。除了這個客觀條件之外,如果政府能減少對地產金融經濟的依賴,開拓更多元的產業收入的話,相信才是促進文創發展的積極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