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屆政府任期尚有不足2星期便完結,即將離任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發表網誌,強調政府勞工保障工作不會是個「句號」,只是個「分號」。他總結今屆政府勞工政策時表示,任內當局曾7次修訂《僱傭條例》,或許是個紀錄,包括增加法定產假、侍產假及每年法定假日日數,以及取消強積金對沖等,但提高職安健違法行為罰則等修例工作,要交由下屆政府繼續處理。
羅致光指出,「分號」後的勞工保障法例修訂工作,包括立法會通過有關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草案後,政府計劃於下個立法年度跟進成立「專項儲蓄戶口計劃」建議,協助僱主支付日後不能對沖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政府會就立法建議諮詢持份者,其後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當局亦正檢討《僱傭條例》中的連續受僱定義,完成研究後會諮詢勞顧會,有進展時就會提交立法會討論。
他又提到,自己上任初期曾表示,本港的勞工保障法例,相對已發展地區來說屬於落後,所以政府政策應偏向勞工,直到目前,現屆政府有關勞工保障的立法工作是多是少,是偏向勞工還是偏向商界,要視乎大家站在哪一方去看。
料年底失業率低於4%
本港最新失業率5.1%,較對上一個月回落0.3個百分點,羅致光出席電台節目時形容,跌幅較預期多,對未來經濟前景審慎樂觀,預計就業市場今年底可進一步改善,屆時失業率很大機會降至4%以下,但要留意很多不明朗因素,如整體國際地緣政治、國家經濟情況,加上疫情可能在秋季反彈,第六波疫情風險增加,或會影響經濟。
對於取消強積金對沖的《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由2月開始提出,到6月才三讀通過,羅致光不評論立法會處理時間長短,但明白在時間上影響不少打工仔,如要道歉便應由他來道歉。他又表明有關條例草案不能設追溯期,因為當中有不少爭拗,如忽然設立追溯期,可能令勞資雙方透過互諒互讓而得出的解決方法,變成不合法,屆時將更不合理,故訂立法例時要考慮哪些特別情況,才適合設有追溯期。
即將離任的羅致光又表示,不會評價自己的工作,只說不論在福利及勞工政策,過往5年所做的工作,都較回歸後任何一段時間加起來的總和更多,同事均非常辛苦,要特別向所有同事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