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披露,政府於2020/21年度的修訂預算撥備80億元,用作「未來數年」支付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惟該筆費用涉及的部門、用途等細節不明。政府昨天發稿澄清,80億元撥款與中央政府駐港國安公署的經費無關,指國安公署的經費由中央承擔。
政府澄清無關駐港公署
政府發言人指出,特區維護國安開支的撥款安排嚴格按照《港區國安法》相關規定進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已就國安法第19條作出80億元撥款,稍後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政府引述國安法第48條指出,中央政府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簡稱國安公署);第51條訂明,國安公署的經費由中央財政保障,故今次80億元撥款與國安公署無關。
新聞稿引述國安法第14條表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不受香港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工作訊息不予公開,對撥款「沒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陳茂波昨就預算案出席電台聯播節目時,有聽眾質疑,香港毗鄰內地,「大陸有飛機、又有大炮、潛艇,火箭都上到火星」,形容「香港不嬲咁安全」,在這危急時期「攞80億去做軍費?不如你救番啲香港人先啦。」另一名巿民批評,國安開支高昂令人感覺恐懼,「香港豆腐膶咁細、700幾萬人,你係咪諗住起監獄,所以要用80億咁多,要拉晒啲人?」
陳茂波回應時強調,國安開支絕對不是軍費,希望社會不要誤解,指2019年香港曾經歷半年「黑暴」,突顯了國家安全的空隙,因此國安開支是有需要。他重申,巿民可參考世界各地就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都有一定保密性,政府去年12月已就此作出專門撥款,並於今年2月初在網上公布,下一財政年度毋須再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