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繼上周臨急「補鑊」,規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的申請人須申報有否刑事定罪紀錄後,入境處昨日再修補其他現有計劃漏洞,宣布由今日(27日)起,再多5類輸入人才計劃,包括「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和「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申請人皆必須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
入境處今起調整流程
因涉及基因編輯嬰兒而於內地被判囚3年的科學家賀建奎,上周高調宣稱獲批「高才通」來港,從而揭發申請者原來毋須申報刑事定罪紀錄,入境處上周三(22日)漏夜規定「高才通」申請人須作出有關申報。入境處表示一直嚴格審批每宗簽證和進入許可的申請,並會不時調整工作流程,檢視所需資料。
人力資源公司毅知顧問公司董事總經理周綺萍直言,申報刑事定罪紀錄乃基本要求,現有的計劃已實施多年,竟一直無規定申報,實屬「匪夷所思」,形容為大漏洞。她指出,大型企業一般也會着求職者申報刑事定罪紀錄以保障公司,但政府不應依賴企業把關,尤其「高才通」沒有要求獲批者在港工作,故政府有責任作篩選。她預計大部分申請人並沒有定罪紀錄,故不會令申請過程延遲。
她又說,定罪紀錄牽涉道德問題,在商業領域特別受關注,例如財務會計工種須處理錢財,而金融機構及房地產公司則要處置客戶金錢;合規及法律領域工種重視法治意識,大部分都要求出示良民證。周綺萍認為,所有定罪應作出申報,曾有上市公司提出求職者要申報定罪紀錄,例如有偷拍照片的個案,性質看似不太嚴重,但對工作環境影響可能很大,「公司會否想聘請這樣的人?女同事是否感到擔憂?」
投資移民及外傭未納入
至於《財政預算案》宣布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政府發言人指暫未納入申報,詳情待稍後公布。科技創新界立法會議員邱達根認為,其他國家或地區有要求投資移民申報犯罪紀錄,香港實施同樣指標屬合適。他建議政府可考慮申請人的犯罪性質,若涉及嚴重刑事案,當然不應通過,否則變成「逃犯付錢就可以入境香港避難」;屬輕微罪行的話,可酌情處理。
由來外傭毋須申報刑事定罪紀錄,惟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透露,上周四、五起,僱傭中介職員陸續收到入境處要求,提出本周一起新申請入境外傭須額外申報刑事定罪紀錄,可是入境處昨天公布的5類計劃未有包括外傭。陳東風認為,外傭沒有必要申報,因即使工作滿7年也無法申請永久居民身份,不可享政治權利及社會福利,質疑是否需要相同審批;外傭從未進行過背景審查,亦無出現重大事故。入境處昨晚回應說,今次入境申請流程調整不包括外傭。
有僱主組織覺得申報案底有需要擴展至外傭,外傭有否刑事案底對家庭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