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表示,在「優先開展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方面,實施方案提出22項具體任務。
小微企獲准境外人幣貸款
主要內容包括:穩步推進香港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內地個人II、III類銀行賬戶試點;支持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港資小微企業在500萬元人民幣的限額內從境外銀行獲得人民幣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金融機構合作,在前海合作區發起或參股設立合資理財公司等措施。
該方案提到,將持續推動優化香港證券、基金、期貨從業人員在前海合作區執業的考試機制,研究推動在深圳增加面向港籍人士的考試安排,爭取便利具有境外期貨職業資格人員申請境內期貨從業資格的措施在深圳落地實施。
方案還提出,鼓勵深港兩地企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飛機、船舶、汽車等融資租賃業務;推動商業銀行在前海合作區設立科技支行,創新差異化科技信貸服務模式;推動前海合作區金融機構參與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實施和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