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發布《關於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稱,要積極推進商業銀行、保險機構、證券公司等優質金融機構依法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調整優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適度放寬同一主體下公募牌照數量限制。
《意見》並提出,要大力推進權益類基金發展,支持成熟指數型產品做大做強,加快推動ETF產品創新發展,不斷提高權益類基金佔比。穩妥發展固收類產品,支持個人零售型債券產品發展,研究完善FOF、MOM等產品規則。
此外,要提高中長期資金佔比。鼓勵行業機構開發各類具有鎖定期、服務投資者生命周期的基金產品。持續推動保險、理財、信託等各類資管機構通過直接投資、委託投資、公募基金等形式提高權益投資實際佔比,並實施長周期考核。
意見並提出,要支持對中國資本市場具有長期投資意願的優質境外金融機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擴大持股比例,支持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走出去」,依法設立境外子公司;繼續推動擴大QDII額度,拓寬公募基金海外市場投資渠道。
穩步有序推動產品雙向開放,持續推進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業務,穩妥拓展ETF互通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推動股票ETF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標的。
此外要引導基金管理人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採取有效監管措施限制「風格漂移」、「高換手率」等博取短線交易收益的行為,切實發揮資本市場「穩定器」和「壓艙石」的功能作用。
同時加大產品和業務創新力度,切實提高公募基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堅決摒棄蹭熱點、搶噱頭、賺規模的偽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