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法院上周三(8日)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下稱《榮光》)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在具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情況下傳播該歌曲。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禁制令清晰說明「紅線」,能收阻嚇之效;他另透露,當局已就禁制令通知Google,自言和全港市民及所有中國人一樣「熱切期待」對方回應。
紅線清晰 冀勿形容為「禁歌」
林定國昨日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談及,有人認為禁制令頒發後,《榮光》會成為「禁歌」,但他覺得「唔好去用呢啲咁嘅字眼」形容當前情況。他解釋,禁制令針對利用《榮光》推動「港獨」思想的行為,並援引上訴庭判詞稱,《榮光》曾被「武器化」,用作歌頌暴力行為,強調這些行為本身已違反刑事法律。
他又提到,禁制令清晰訂明哪些行為受禁,亦明言新聞及學術用途不受影響,形容禁制令清晰說明「紅線」,並能收阻嚇效果。
此外,林定國在禁制令頒發當日表示,會跟相關網絡供應商溝通,請求或要求他們依據禁制令移除涉事內容。他昨日進一步透露,當局已跟Google聯絡,正「熱切期望」對方回應。林定國同時指出,倘若Google最終未能按照其公司政策跟從法律或法庭命令行事,當局會好奇Google「點解咁做」,直言「冇理由有個政策,係需要唔跟從一個地區嘅法律或者法庭嘅命令啩?如果有難處?……係咪有人逼你(不配合禁制令)?」他相信負責任的商業機構或網絡供應商不會願意讓他人利用其平台從事非法行為。
被問到若網絡平台只禁止在香港境內瀏覽《榮光》,令香港人可以「翻牆」收聽該歌曲,律政司會否「收貨」,林定國說現時不揣測。至於禁制令頒發後,傳媒須否下架《榮光》相關內容,林定國稱,禁制令不存在追溯力問題,外界只要「唔好再去推動」便無問題。
現無法律阻止批評政府官員
另一方面,《基本法》第23條完成立法後,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主動把其Facebook(fb)專頁下架,稱待檢視所有帖文、刪除敏感內容後重開。謝偉俊早前重開其fb專頁,同時發聲明指該專頁無意圖引起任何人對國家制度及特區憲制秩序等產生憎恨、藐視或離叛。林定國被問及事件時說,他認為謝偉俊是出於「自己嘅理由」下架其fb專頁,自言不適合評論事件。與此同時,林定國表示客觀而言,若大家嘗試理性思考,都會知道在法律框架下什麼「做得」,着外界「唔好自己嚇自己」。
談及23條立法後公眾批評政府的界線,林定國謂,現行法律僅禁止煽動他人推翻國家政權等,「邊一條法律話唔可以批評政府或者政府官員呢?」林定國又表示,即使有人不客氣地對他說話,他也沒所謂,笑言「你話我蠢過隻豬……咁唔通我真係咩」。林定國重申,香港需要不同聲音,並相信特區政府有量度容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