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被拒,其後獲批上訴許可,案件上周六(24日)在上訴庭審理。庭上提到,律政司擬在禁令列明,新聞工作及學術研究不受禁令規限。另外,律政司指出,禁令附上的《榮光》相關連結內容違反《港區國安法》;惟以獨立身份提供協助的「法庭之友」質疑,律政司此說等同改變立場。案件將於7月裁決。
表明禁令附上連結違國安法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提到,律政司向法庭提交經修訂的禁制令列明,新聞工作及學術研究不受禁令規限。不過,法官朱芬齡關注,新聞工作及學術研究本身屬合法行為,認為在禁令列明不受限行為,無助禁令內容清晰;余若海稱,他會就此向律政司索取指示。此外,余若海談及,律政司在禁制令附上的32條《榮光》相關YouTube連結內容違反《港區國安法》,並重申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判斷批出禁制令。
以「法庭之友」身份參與聆訊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質疑,律政司原審時沒表明上述32條影片違法,質疑律政司改變立場。他又稱,若禁令涵蓋附加條款,或令人以為藉學術等名義傳播歌曲便不違法。
去年律政司申請禁制令,擬禁止公眾在具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情況下傳播《榮光》,但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指出,《港區國安法》的刑罰可達終身監禁,質疑禁令沒真正功用,駁回律政司的申請。不過,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陳官最終基於相關法律屬新領域等原因,去年8月批准律政司就大部分理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