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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稱律政司難就47人案上訴

47人顛覆案

2024年11月21日

因民主派初選而起的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二(19日)判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研究是否上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客座教授陳文敏指出,如果律政司以刑罰「不足夠」而提出上訴,相信難度很高。

有關案件中,被指是顛覆計劃大腦兼主要推手的港大法律學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刑期最重,被判囚10年,其餘被告最輕判監4年2個月。

官參考國安法刑罰分級沒硬跟

陳文敏昨晨接受商台訪問時稱,法庭接納「串謀」控罪,故《港區國安法》三級刑罰不完全適用。

不過,他指法庭量刑上已有參考,只是沒有硬性跟足,形容法官做法「好巧妙」,認為判刑結果「四平八穩」,因為「首要分子」的刑期「唔會多唔會少」,其他被告的刑期亦無一低於3年。

他認為,如果律政司上訴,唯一的爭議是法庭沒有完全依據《港區國安法》判刑,但他認為即使爭議成立,對47人案的判刑實際影響不大,上訴最終或變成純技術討論;若果律政司純粹以刑罰「不足夠」為由提出上訴,陳文敏相信難度很高,因為律政司必須證明判刑「嚴重不足」。他又指法庭判刑時不參考內地案例,反映法院嘗試堅持以普通法處理。

陳文敏同時在《明報》撰文,提到多個西方國家曾否決財政預算,相當於立法機關對政府投下不信任票,而這些衝突往往是出於政治考量,直言如果認為立法會只能基於財政預算的利弊作出否決,「恐怕是脫離現實的解讀」。他認為《基本法》早已預計財政預算可能基於政治理由遭到否決,「而這只是議會的正常運作」。

就美西方國家政府、官員及組織等譴責有關判刑,港府發言人指案件經過118日公開審訊,頒布逾300頁裁決理由書,詳細說明法院對法律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基於什麼原因達至定罪裁決,對失實抹黑和惡意攻擊表示譴責及反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周浩鼎昨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請願,譴責美方抹黑和踐踏香港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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