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13日)《明報》刊出最後一期尊子漫畫,內容包括諷刺港府指區議會民主成份屬「僭建」的言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重申,區議會改革方案是希望令區議會回復《基本法》初心和功能定位。曾不點名批評尊子漫畫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則認為,政府有責任指出不符事實的表述。
《明報》日前宣布尊子漫畫由昨日開始停刊。上周六刊登的最後一期尊子漫畫,描繪象徵區議會的建築物,被寫上「不須民主成份」的僭建物壓毀,同時有手持錘子的人表示,「用『必』字才屬僭建,用『不』字唔算係!我話嘅!!」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於上周五在立法會上稱,《基本法》沒有明確指出地區組織的組成方式,亦從未提及必須由選舉產生,故此指區議會必須有民主成份的說法「純粹是僭建」。
至於上周六《明報》的最後一期「世紀版乜議員漫畫」,則描繪兩人發現下雨,而且愈下愈大,於是撐起傘子一同離開。尊子回覆《明報》時提到,他暫沒計劃在其他平台繪畫政治漫畫,會先處理已積壓的工作;至於政治漫畫會否在港消失,他指屬支持政府的政治漫畫不會消失。
孫玉菡:不符事實須指出
麥美娟上周六回應尊子漫畫再諷刺區議會改革時重申,區議會改革方案是希望令區議會回復《基本法》初心、功能定位,就如《基本法》第97條所述,區議會是一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港府就地區事務的諮詢或提供服務。去年10月曾批評尊子漫畫的孫玉菡則說,香港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這些都受《基本法》保障,但對於與事實不符的表述,或出現歪曲事情的情況,政府有責任指出。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昨日稱,社會可繼續有批評政府的意見,但要基於事實;尤其是傳媒工作者,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若按事實向政府提出意見便沒有問題,因為香港仍有新聞自由,並且得到《基本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