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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檢控逾時爭議 待周五裁決
控方指應由交文件起計 斥辯方不切實際

2023年12月20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一案昨天續審,庭上繼續爭論控方有否在半年法定時限內就煽動刊物罪提控。對於辯方力陳被告上庭應訊一刻才代表檢控開始,控方反駁此說法不切實際,強調檢控始於控方向法庭呈交相關文件之時。法官將於周五(22日)就此項爭議頒判詞,料當日不會處理控方的開案陳詞。

旁聽者喊「撐住」遭喝止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踏入第二天審訊,警方繼續在法庭一帶嚴密布防,出動警犬、爆炸品處理課車輛,以及能夠同一時間發出15枚催淚彈的國產劍齒虎裝甲車坐鎮。至於庭內狀況,黎智英的太太及兒女均有到庭旁聽。黎智英一如前天(18日)身穿灰色西裝應訊;他昨早由懲教人員押送出庭後,一度有旁聽人士高呼「撐住」,保安人員見狀立即喝止。

開庭後,控辯雙方繼續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陳詞。涉案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提到,就煽動罪提出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於開審當日指出,本案首篇煽動文章於2019年4月1日發布,認為檢控期限在同年10月屆滿;而即使以最後一篇涉案煽動文章發表日、即2021年6月24日計算,控方也逾時檢控4天,因為黎智英在2021年12月28日才首次就煽動刊物罪上庭。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天回應上述說法時提到,控方在開案陳詞中羅列逾160項被告有份發布的煽動刊物;他形容,法庭要處理一項橫跨逾兩年的串謀行為,當計算煽動罪半年法定檢控期限時,應以2021年6月24日、即涉案串謀結束日為開端。

彭耀鴻倡注重被告權利

對於辯方力陳,被告就控罪上庭一刻才算開始檢控,周天行反駁稱,控方向法庭提交相關文件時已算開始檢控,批評辯方說法不切實際,忽略被告潛逃風險。

彭耀鴻補充,若有人發布煽動刊物,當局應及時制止,並讓公眾知悉哪些字詞不容發表,不能靜觀其變。他提到,煽動罪早於1938年制定,當時各類公約或宣言尚未明言保障基本人權;但當年訂立的煽動罪,已涵蓋檢控時限等保障人權的條文,重申法庭應注重被告權利。法官杜麗冰聽罷陳詞後表示,將於周五就法律爭議頒判詞。本案今明兩日不會開庭審理。

英國向黎發出新護照

本港法院審理黎智英案之際,國際社會持續關注情況,英國下議院更在當地時間前天(18日)就此向特區政府提出緊急質詢。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強調,當局會繼續爭取「領事探視」黎智英,並透露英國政府早前已向黎智英發出新護照。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重申,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亦是香港亂局的幕後推手;本港執法部門秉公辦案、司法機關則依法審理案件,針對《港區國安法》的污衊抹黑,以及干擾破壞的圖謀不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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