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早舉行會議,就議員關注煽動意圖可涵蓋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引用數年前針對及侮辱內地客為例,指挑起憎恨屬煽動。另外,他表明傳媒不能主觀感覺認為是公眾利益而洩露國家機密,有責任確保消息來源是從正當手段獲得及其真確性。
傳媒不能主觀為公眾利益洩密
就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的細節,九龍中議員楊永杰要求釐清,可涵蓋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的意思;林定國說:「數年前大家記得在新界區有很多自由行朋友來,有些人認為對香港市民造成滋擾。他們對內地來的朋友用很侮辱性的言語形容他們,就是針對內地來港的旅客。我們說的是針對某一類有客觀條件界定的群體,挑起大家之間的憎恨。」
對政府考慮加入公眾利益作為國家秘密相關罪行的免責辯護,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認為,傳媒透露消息時,可能是真心誠意地認為是公眾利益要說出來,但其後發現訊息未必真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辯護門檻會高,「符合的條件要寫得很清楚,所謂公眾利益不是取決於主觀感覺。你不能主觀感覺認為是公眾利益就洩露國家機密」,傳媒有責任確保消息來源是正當手段獲得及真確,「我相信絕大部分,或應在所有情況下,都不會不經意見到機密,又不經意觸犯法律。」
就機構發布假消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這不完全屬間諜罪,因要符合勾結外國勢力等條件,目前亦未有假新聞法,有假新聞要即時澄清和譴責。林定國說處理假新聞是社會關心議題,要小心處理,因為珍惜香港的言論自由,政府正做相關研究。
議員關注「境外勢力」定義
至於「境外勢力」定義,商界議員廖長江稱:「『以商為諜』及『以學術為政治操控幌子』等情況下,當局如何科學定義『境外勢力』?」鄧炳強指定義會與外國政府、政治團體有關,在很大程度上可控制,或實體上可控制到的組織,應會列入「境外勢力」,「會在條例中清楚寫出譬如什麼叫『實體』、如何『實質控制』。」
選委會界議員管浩鳴以最近南韓醫生工潮為例,事件影響市民大眾最基本需要,關注是否有條款針對一些行業罷工引起的影響。林定國說:「我們不是針對哪一個行業或背景的人,我們針對行為性質及可能帶來的後果,尤其是其行為是否有意圖,或有機會引起國家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