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天在瑞士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下稱工作組)時表示,隨着《港區國安法》貫徹落實和選舉制度經過完善,在動亂中惶恐度日已經成為過去,強調《港區國安法》讓市民重獲「黑暴」期間被奪去的權利和自由。另外,聯合國4名專家呼籲香港當局立即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撤銷對他的所有控罪。
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工作組昨審議中國按照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提交的第四次報告,當中包括香港特區的部分。陳國基以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身份,聯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以中國代表團成員名義出席會議。
港府昨天發稿提到,陳國基在開場發言時稱,隨着《港區國安法》貫徹落實和選舉制度經過完善,在動亂中惶恐度日已成過去,社會治安穩定得以回復,香港重回正軌。在國家《憲法》、《基本法》以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的保證下,香港市民可以繼續享有合法權利和自由。
陳國基亦積極回應有關香港人權狀況的意見和建議,嚴正駁斥少數國家的無理失實言論。他形容,2019年是「香港最黑暗的時期」,街道出現前所未見的暴力,激進分子明目張膽鼓吹「港獨」、尋求外國干預,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制定《港區國安法》旨在應對有關情況,讓香港市民重獲「黑暴」期間被奪去的權利和自由,實施《港區國安法》亦對港人回復安定繁榮的生活至關重要。
他續說,《基本法》在憲制層面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港區國安法》訂明維護國安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而很多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指出必要時可通過法律予以限制,以保障國安或公共秩序,又或保障他人權利和自由。陳國基又指出,會議上提到正進行的法律訴訟,任何人都不應評論或干預,法官依法就國安案件獨立作裁決,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受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全然違反法治精神,並指當局就維護國安進行立法時,會兼顧《基本法》條文,包括有關保障人權的條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在社交平台發帖,表明十分認同和支持陳國基有力回應對《國安法》的詆毀抹黑。
獨立專家呼籲釋放黎智英
自由黨與新民黨昨分別發稿支持和感謝陳國基的發言,自由黨表態支持特區政府繼續履行維護國安責任,新民黨則指出西方國家不斷攻擊及錯誤描述香港人權狀況及《國安法》實施情況是毫無根據。
另外,4名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命的獨立專家發表聲明,關注黎智英的言論、和平集會、結社及公平審訊權利受嚴重侵犯,並呼籲香港政府立即釋放黎智英、撤銷針對他的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