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對《港區國安法》作出解釋後,首次有重量級京官就釋法發表重要講話。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周五在「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上致詞,洋洋灑灑說了六千多字,主題圍繞國安法如何準確實施,而當中用上不少篇幅,談及維護國安的權力及責任,值得政界人士深思。
夏寶龍在講話中提到,「香港國安法賦予了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同時維護國家安全也是特別行政區應盡的憲制責任和義務。」有政圈高人認為,這短短兩句說話,顯然是整篇講話的重中之重。說白了就是中央已下放一定權力,將國安法這把「利劍」交予特區手中,港府今後便有責任和義務,自行拿起這柄寶劍維護國家安全,不要動輒又把問題或責任推回中央身上。那麼,接下來應怎樣揮舞這把「利劍」才好?其實夏寶龍亦有明確提示。
他直言,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的釋法已清楚說明,當《港區國安法》實施遇到實際問題時,具體情況可交由特區國安委判斷和決定。例如當法院在特定情況下未有向特首提出並取得相應證明書時,國安委可根據國安法第14條履職,對該等事宜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除配以「利劍」,連「劍法」也一併傳授,特區政府日後該懂得如何處理國安問題。
然而,政治局勢變幻莫測,若再遇上突發變故又如何是好?夏寶龍在其中一個段落更「畫公仔畫出腸」,表明一旦國安法實施過程中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時,香港特區國安委應當與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一起,及時認真研究解決,共同把國安法實施好。換言之,日後如有任何國安新議題,倘特區政府不知道如何解決,可向國安公署請教。
筆者近日與官場中人討論時,他們都覺得由前年底開始商討全民強檢應否進行,到去年防疫政策應否與內地看齊放寬,再到人大釋法一事,看出特區政府在每逢處理牽涉中央的敏感議題上,均予人老鼠拉龜之感。假如行政長官身邊有一些能「直通天庭」並懂國情及大局觀的高手出謀獻計,處理方法或許不一樣。有資歷較深的官場中人向筆者說,以往特首辦內確有高人扮演港府與中央的橋樑角色,此人叫陳建平,可惜前特首林鄭月娥與這位四朝元老解約,自己一腳踢,卻踢不出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