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處長李百全上任短短4個多月即作出多項大刀闊斧改動,涵蓋人事變動、節目管理和行政範疇,不少破格舉措惹來香港電台內部以至坊間質疑,他最新動作是昨天向員工發出通告,闡明港台必須嚴格遵守「一中」原則,故所有對台灣官員及部門的用語,都要套用新標準,例如不能再以「台灣總統」稱呼蔡英文,要改用「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
作為港台總編輯,李百全無疑有權就報道用字訂立新規範,但由於港台屬於政府部門,李百全做法是否等同整個港府立場,值得關注。港台內部通告流出後,筆者隨即向多名添馬中人打聽,李百全訂立用字守則之前有否諮詢其他政府部門,以及對涉及台灣的用字會否有一套全新標準。
多名政府中人均對筆者說,未聞政府內部就涉台稱謂發出新指引,不知李百全的建議是否獲得其他政府部門背書。一名曾負責台灣事務的政務官透露,過往共識是官方文件不可出現「台灣總統」字眼,以免讓人認為港府肯定台灣是主權國家;然而,政府內部從無指引列明,官方文件應使用「台灣地區領導人」,不宜稱「台灣總統」。
該名政務官直言,台灣問題非常敏感,不論港府官員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抑或其他公開場合發言,都傾向避重就輕不提台灣事宜,亦甚少見港府主動「劃清條線」。如果避無可避需在官方行文用語提到台灣一方,通常會用「台灣當局」、「台灣政府」、「台方」,既避免讓北京尷尬,亦不會惹來台灣方面不滿。
今次李百全率先替香港電台訂立的標準對台用語,以往通常出現於內地官方媒體及親中傳媒的報道;不過,香港主流電子媒體暫時未見跟隨。事實上,多間本港電視台及電台對台灣領導人的稱謂,一直奉行沿用多年的嚴謹寫法,報道時多數不採用「台灣總統」,而是用上「在台灣,蔡英文總統」、「台灣的蔡英文總統」作區分。
有電視台中人解釋,把總統兩字放在姓名之後,如同對小姐、先生的稱呼,既沒有矮化之意,亦沒有抬高之嫌,此做法行之有效,從未收過西環勸喻更改。
究竟李百全今次一馬當先作改動有多少示範作用,不妨密切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