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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殖並不等於去國際化(上)

黃裕舜| 政思故我在

2022年6月6日

解殖並不等同於去國際化。貿然將兩者混為一談,輕則混淆視聽,重則有違事實。

一、何謂解殖?

綜觀全球各地,皆掀起一股「反殖民主義」的思潮──這也是筆者當年碩士論文研究的題材之一,在此與讀者們分享一二。在香港,有的說,解殖乃是將街道名字改改,不再叫「皇后」大道東;課堂上不再以英文授課,全改作普通話或廣東話。只要將任何英國殖民時期留下來的體制及象徵取締,便是「解殖」,正所謂眼不見為淨。支持此一說法的人士,認為只要能「消滅」英殖在公共空間的呈現,便能成功「解殖」。看不到的「問題」,自然不再存在。這種說法,很乾脆,很簡單,卻忽略了解殖本質上需要的立體及結構性改革。沒有真正的代表性體制,難以落實後殖民與反殖民政治。

也有的說,解殖需要的,乃是一種由根的「體制性」解殖,從公民之中尋覓及釋放所謂的「自由」與「自我」,以一個建基於狹窄身份認同及思想共同體所建構出來的政治權利主體,取締舊有的殖民體制。比方說,非洲不少獨立於殖民地的後殖民政權,便是在這種以民眾自身推舉出來的領導作「強人君主」,間接將這些國家從一個殖民體制(大英帝國)轉化成換湯不換藥的另一帝國(獨裁政權)手中。當然,也有個別較為極端而激進的力量,這些人當中,有的主張脫離政治現實及地緣局勢局限的不切實際想法,也有的嘗試以「體制性」解殖作為復辟殖民時期懷緬的藉口,透過「揪一大群人」,吹捧「一小撮」懷緬舊時代的人上位,以解殖為名,行使修正主義之實。

這幾種所謂的「解殖」模式,本質上存有非常嚴重的核心問題。前者只是針對殖民主義的膚淺症狀,然後以自掘墳墓的手法,破壞民眾實際上脫離殖民主義的能力與能量。後者則更為離譜──表面上是支持一種以思想共同體為基礎的群體自我決定權(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實質上是擅改歷史,要不是將虛假陳述符號套在民眾身上,強迫民眾接受所謂的偽「後殖民」模式;便是直截了當地將殖民時期的種族歧視、白人至上主義、虔誠使命主義等象徵體制所帶來的壓迫,抹去及隱去──將殖民時期的歷史「漂白」(whitewash)、浪漫化,然後再將殖民主義以後殖民主義的表象重新上架。

要成功解殖,必先了解解殖的本質為何。作為一個起步點,筆者且在此借用美國人類學家米格諾羅(Walter D. Mignolo)的觀點。在一個五年前的專訪中,米格諾羅引述秘魯社會學家基哈諾(Anibal Quijano)的想法──後者認為必須在殖民性(coloniality)與殖民(colonialism)之間做出區別。殖民乃是歷史上曾經發生──尤其是在西方一眾越洋帝國底下為甚──的系統性壓迫,所帶來包括奴隸貿易、大規模針對原住民殺戮、資源及經濟命脈壟斷在內的毀滅性後果。而殖民性(coloniality)則是殖民過程當中所蘊含的獨特「邏輯」,以殖民下的封閉性管治、搶掠奪權為基礎的經濟發展方針、充滿種族傲慢及自我優越感的排他為核心根基。

二、殖民性與殖民化之區別

在這位前輩基礎上,米格諾羅在其著作中提出了去殖民性(decoloniality)/去殖民化(decolonisation)之間的二分法。依他所看,去殖民化指的乃是在冷戰期間,亞非拉一眾被曾經的白人主導帝國所殖民的國家,在對抗西方及蘇聯兩者的思潮下,取得體制層面上獨立的過程。本質上,去殖民化乃是一件歷史上曾發生的演變過程,但卻並未能反映出殖民性的徹底清除。實際上,其中不少國家當地的菁英,確實成功地將行使文化優越主義及制度性剝削(structural oppression)的殖民者驅趕出外,成立新的「獨立」政權;但正如米格諾羅及研究後殖民時期非洲獨裁政權的歷史學家迪卡羅(Samuel Decalo)在別處所多番指出,這些往往由軍閥或強人所領導的「反殖民政權」,在驅逐外敵及前殖民君主出境之後,在龐大的經濟盈利及動盪的內部政治鬥爭中,轉而變成壓迫自身人民的獨裁政權。這些獨裁者本質上仍然是享受着及運用着舊有殖民經濟體制所帶來的紅利,對無權無勢「飢寒交迫的奴隸」們實施全方位的壓榨及控制。殖民者身份也許變了,但這些「後殖民國家」的體制殖民性本質上沒變。

米格諾羅認為,我們需要更為細膩而創新的「反對殖民」主張,讓人民能真正地擺脫任何外在及壓抑他們內在真實慾望的干預操控。也許正如卡萊巴提(Dipesh Chakrabarty)所提倡,後殖民研究及運動需要的,是一種「地方化」(provincialisation),正視英美歐等地的主流思潮層次過去的無限膨脹,對這些我們一向習以為「基本功」的知識及方法論重新修正評價,認清楚他們本質上只不過是屬於世上少數人士(不到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的世界觀,毋須過於推崇。基哈諾更認為,現代性(modernity)與殖民性(coloniality)本質上存有着一種雙生關係──現代乃是建基於殖民、殖民也是現代現象學的基礎──兩者乃是相輔相成。除非我們將現代本質來一次深層次革命,否則難以將殖民性──將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權力不平等、獨裁政治決策機構、文化及種族層面上的相互排斥及他化(otherisation)與物化(objectification)──徹底清除。作為對資本主義好感不大的理論家,卡萊巴提及基哈諾皆認為,唯有推翻西方傳統白人資本主義主導的文化話語體制,方能將現代性裏面的殖民劣根清除──我們才能去除殖民主義這股惡風。

筆者倒並不認為我們可以輕易地在現代、資本主義、殖民性這三點之間畫上等號。誰定義「現代」?這是哪裏的「現代」?若我們對現代的定義及幻想永遠都是從西方話語體系中所擷取,那難怪我們永遠都視西方化為唯一的現代化模式。若我們將西方所建構出來的「現代」權力關係及體制,視為分析全球局勢裏面唯一合用的分析框架,進一步忽略在西方文明以外其他有能力挑戰其霸權的文化及文明體系,此一做法豈不是正中了殖民知識清洗(colonial epistemicide)的陷阱,讓我們忽略了已經能夠獨立於殖民性的現代跨國經濟體系。我們不應將舊有殖民體制的影響力無限放大。同樣道理,資本主義也曾作為不少反對殖民性的政客及社會運動家的工具,讓他們籌備足夠的資源,推翻不公不平的反資本主義體制。貿然將一切資本主義設定等同於馬克思主義中有關「經濟剝削」的刻板印象,只反映出另一種思想上的狹窄。與其在這些言詞之間糾纏及咬文嚼字,倒不如回歸米格諾羅二分法的初衷?

三、我對解殖的數點看法

依我所看,去殖民性(decoloniality)便是解殖的最佳解讀方法,而不是較為狹義的去殖民化(decolonisation)。相對於屬於歷史的殖民化過程,解殖乃是一個持續、動態、現在式的過程,也是一種思想態度,本質上講求將一個社會的治理及經濟邏輯當中的殖民性減至最少。姑勿論殖民者是白人、亞洲人、黑人,還是何人,只要是參與在「殖民性」過程當中,對普遍民眾進行壓迫的,都應當被歸納為殖民者。有個別聲音認為,日本或韓國人即便對他人進行極端的體制及經濟層面上壓榨,也不能被視為「殖民者」,因為他們並非白種人,並未能利用傳統的基督傳教文明及白人至上象徵去進行他們的政治清洗及壓榨。這種說法,未免過於看重白人殖民者膚色及文化所帶來的「獨有剝削性」。日本人、韓國人,甚至我國人,若在政治環境及條件交織的特殊環境下,也有可能成為「殖民者」。身份並不重要──關鍵的是疑似「殖民者」與疑似「被殖民者」之間的權力分配及互動。

要充分解殖,我們需要三點要素。第一,在經濟、文化、政治、生活、意識形態、知識及方法論層面上的全方位再平衡(rebalancing),將原本扭曲而「一高一低」的體制與人民關係重新恢復如常,人民不再為任何壓迫者服務,也毋須在有機心人士煽動下,成為權力鬥爭的犧牲品。體制的殖民性呈現於其篩選標準、其對少數群體(包括少數族裔、性小眾、宗教少數、政治異見者)的對待方法、其本質上的生產及資源經濟邏輯。愈是將權力、資源、萬千機會集中在權貴手中的體制,便愈受殖民性所綑綁。殖民過程所產出的成果,愈是不對稱地往現有菁英階層傾斜,殖民性的反覆持久性,便愈為之高。唯有透過(如謝爾比﹝Tommie Shelby﹞所提倡的)群體主導、內外兼備的進步性改革,方能將殖民主義連根拔起。

第二,在擺脫(但毋須完全獨立於)原有殖民體制的話語體系前提下,解殖民者必須走自己的道路,創造出一套具獨特、符合相關政治實況的道德論述,務求滿足到民眾自身的真正需求(而不是單純菁英階層的長官意志──因為這樣,也只會將殖民性延續下去)。解殖也不能是一種「盲目」民粹,不能盲目追求「逢殖必反」,否則只會墮入意識形態當道的民粹瘋癲之中。有個別人士認為,若當年殖民體制說「X是好的」,那任何反對此體制的新體制,則必須主張「X是壞的」。但這種就着事實及價值觀等的零和對立主義,其實也變相是墮入了舊有殖民體制所設置的圈套──為何我們不能跳出「X與非X」之間的空間,去考慮「Y」或「Z」或「X與非X」之間的豐富空間?為了所謂的摒棄殖民矯枉過正,到頭來卻反徒然地鞏固了殖民體制的話語權力,豈不是極為諷刺?設想一下,假設國家A視國家B為敵人,國家B所引用的個別政策X與Y卻是非常有效地改善民眾生活;若A單純為了「鬥氣」,而將自身政策設定為「永不能是X或Y」,這種做法又會否為A人民帶來真正幸福呢?答案顯而易見。

第三,解殖也借代着一種對歷史真相及準確記憶的追求。殖民時期下所干犯的人權民權,所象徵的文化鴻溝及妖魔化,這些都必須在反殖的時空中獲得正名及平反。當然,最理想的情況便是,體制能代表就着歷史上曾經出現的嚴重失誤及不公義,向人民進行賠償及道歉──比方說,去年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便就着當地當時出現有關歷史上原住民(indigenous people)學生被草草埋葬的資料,向公眾交代及道歉;當然,及後也有不少當地的原住民提出強烈抗議,認為加拿大政府純粹「打嘴炮」,而毫無實質誠意地就着當年過失進行賠償。正因如此,真正的解殖必不能建基於謊言與失去真實性的神話構建之上。過度將「對抗帝國」領袖神化,只會撒下不少禍害甚深的謊言,將理智及具建設性的批判扼殺在搖籃裏。這種做法,對任何有意掙脫殖民模板的有志之士而言,都為一大忌。

四、為何要解殖?Why Decoloniality?

此時此刻,可能會有人反問──我們為什麼要解殖?殖民之下,難道我們生活的不好嗎?不啊──我們生活當年還算安穩,甚至讓我們能安居樂業,自給自足。表面上看去,這些人的說法不無道理──並非所有的西方殖民地民眾,皆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甚至有個別表現較為突出的殖民地,在殖民統治下因種種內因及外在優勢所影響,生活水平可謂是超越了原本的帝國──比方說,葡萄牙固然曾經是巴西的殖民宗主國,但後者現在國際舞台上的重要性絕不亞於前者,甚至「青出於藍」。同樣道理,美國曾經是大英帝國轄下的殖民地,現在國力卻遠比後者國力為強。殖民,真的那麼十惡不赦嗎?

這些疑問顧慮,筆者是明白的。但同時,我也必須強調,殖民本質上的道德問題(以及所延伸的道德審判),並不能以單純的結果論(consequentialism)作評價。一名殺人犯,可能因為殺死了某人的父親,令後者發憤圖強,他日出人頭地。一名種族歧視者,可能在某次的聚會中令少數族裔的某人感到不適,提前離開了聚會,卻因而避過及後所發生的火災一劫。這些假設性境況帶出一點,也是我曾多次撰寫哲學論文所提出的一點——殖民體制本身對個人自由的剝削、對個人道德地位(moral status)的漠視、對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破壞及所構成的不平等,這些直接的道德代價,並不能以簡單的「利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作涵蓋。即便殖民主義確實將某些地方從零變成繁榮昌盛,那又如何?這並不代表殖民者便因而毋須就當年的種種惡行付上代價,更不代表他們擁有着高尚的情操或品行。解殖,便是驅使我們將這些真相揭露在公眾面前,在權貴面前道出事實(speak truth to power)的動力來源,讓我們在一個「後去殖民化」(post-decolonisation)年代中,繼續地推動「去殖民性」(decoloniality)扎根在我們的公共空間及公民社會之中。

推動解殖──爭取在世界大格局中的權利再分配及平均分布,是為了釋放人民真正的潛力。且拿改革開放作例──改革開放讓我國釋放出龐大人口紅利裏面所蘊含的勞動力。正如學者李明聖與高春花2019年所著的一篇文章所指出,「改革(……)抓住經濟全球化戰略機遇,對外開放貫通國際國內資源市場、供需要素、競爭平台,釋放出巨大潛力。」讀者可能會反問,這與解殖又有何關係呢?首先,1980年代的中國不再安於一個作為單純內向鞏固權力的體制,決志要在國際舞台上,通過多邊主義的貿易及金融體制,與世界各國(包括發達國家及地區)建立更深厚的互惠互利關係──這乃是全方位再平衡的特徵。再說,通過接納現存國際組織的內部規條為前提(rule-taking as prerequisite),九十年代末的中國獲得了包括美國、歐洲、英國等國家在內的接納及認同,並沒有盲目地抗拒或反對這些(前)殖民勢力、卻也沒有向他們低頭。這裏的平衡,正反映出以上定義的第二部分:走自己不偏不倚的道路。最後,改革開放驅使我們對歷史加深了認識,對中國立國以來七十年的起起伏伏有更為立體及全面的認知。

改革開放及後的數十年,完成了立國以來國家走出半封建半殖民社會陰霾的龐大工程,讓全國人民得以在開放市場、開放思想下,迎接真正的機遇空間,去發掘及開拓自身的中國夢。從此一例子我們可以看見,發展中國家需要解殖,從而才能推翻由發達國家傳統壟斷的資源鏈,構建出能自強不息的平行經濟生產鏈。發展中社會的企業及商界需要解殖,團結方方面面的人才及資源、吸引及統合來自於各方的移民,方能構建出足夠的底氣及技能,與發達國家的競爭對手一決高下。人民思想需要解殖,方可以挑戰國際社會中長年盤據一眾利益山頭的既得利益者。但與此同時,筆者也不認為解殖運動應當投向毫無成功機會的玉石俱焚手法,以爭取解殖──正是那種罔顧一切後果的絕對主義心理,讓歷史上不少的解殖領袖往往成為導致周邊地區或自身國家生靈塗炭的屠夫。穆加比(Robert Mugabe)、奈溫(Ne Win)、阿敏(Idi Amin Dada),這些例子比比皆是。解殖者必須要認清楚現實,不能被自身私慾所佔據,又或被他人的煽動挑撥所忽悠。

解殖,是為了在國際社會現存的主權體制下,在符合政治博弈邏輯所帶來的局限及限制下,將(尤是曾被殖民者統治的)世界各地民眾自身的權利及利益最大化,並確保他們能免於被徹底隨機(completely arbitrary)因素所操控或影響。有不少後殖民理論家認為,解殖最根本的意義,乃是為各國各城各地人民爭取「自我決定」的權利,創造出相關的條件。筆者對此不敢苟同。所謂的「自我決定權」,只不過是眾多達至人民自由的手法之一,萬一不慎地被運用,則反而會導致更為強烈的反噬及反效果,讓爭取自我決定權的最為激進派系,進而「代表」一眾未必主張「自我決定」的廣泛平民百姓做出決定,間接衍生出嚴重而不堪設想的內在及與外部的衝突。作為一名和平主義主張者,筆者並不認為解殖需要全面而毫無限制的自我決定權(unrestricted and unreserved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而需要政治領導在去殖民性與其他同樣重要的管治目標之間做出平衡,走出一條符合絕大多數民眾及周邊國家與地區利益的解殖路來。

五、結語

筆者從來都不認為歷史或政治哲學本質上是一門簡單易答的學科──很多評論員喜歡「非黑即白」的二元思想,將解殖設置為「凡反」(凡是殖民……都要反對)。但這種「凡反」主義,除了與倫理脫軌以外,更有可能帶來各種各樣的反效果。我們必須摒棄極端「凡反」思維,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執行解殖,方對得住人民。下周,我們將會探討解殖與國際化之間的關係。正因為我們要解殖,才要持續地國際化。

《牛津政治評論》創刊總編輯、《破繭論》作者

 

(編者按:黃裕舜最新著作《破繭論》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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