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業機構租用中環摩天輪附近的大片戶外空間播映經典電影,讓購票市民可一邊飽覽中環海濱美景,一邊欣賞電影。其中一場原本打算播放2008年上映的《蝙蝠俠:黑夜之神》,遭通局辦轄下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簡稱辦事處)以電影內容含暴力為由,指不適宜於戶外播放,及後主辦單位唯有改播另一套電影。
消息最初於周五中午曝光,當時海外媒體報道,禁播與違反國安法有關,令事件迅速在互聯網發酵。經過大半日,港府發言人到周五晚上9時許發聲明澄清,指辦事處認為電影含暴力內容,其程度不適宜於戶外播放,強調有關報道毫無根據,與事實不符。
政府的回應已明確指出電影未能在戶外播放與國安法無關,但另一更關鍵的問題是,為何這套電影可於戲院上映,室外卻要禁播。
消息人士解釋,這套電影被評為IIB級,即青少年與兒童不宜,片中有描繪暴力和驚嚇鏡頭,由於中環海濱有其他人進出,情況與戲院不同,所以不適宜於戶外播映。該人士又稱,當局只要求主辦單位刪減電影中的暴力鏡頭,便可於戶外播放,但主辦單位不願意刪剪,改為換上另一套電影。
這個解釋亦引伸出另一問題,就是被電檢評為IIB級及有暴力鏡頭的電影,是否一律不宜於戶外上映?若是的話,不少電影都可能基於同一尺度標準而受影響。
翻查紀錄,兩套愛國電影如2021年的《長津湖》、2022年的《長津湖之水門橋》均列為IIB級,即青少年及兒童不宜。前者涉及「戰爭暴力場面、驚嚇鏡頭及粗俗語言」,後者「有戰爭暴力場面及驚嚇鏡頭」。另一例子是中共建黨百年獻禮電影《革命者》,此電影早前才獲選為10部愛港愛國主題電影之一,可讓全港中小學生觀看,以增強國民身份認同感。但在現時電檢評級下,《革命者》同屬IIB級,又是「有暴力場面及驚嚇鏡頭」。如果套用官方邏輯,這些愛國電影在戶外上映時,又是否需要刪減暴力鏡頭?
主事的官員應該還記得,今次這套被禁止戶外放映的電影,當年攝製隊專誠來港取景,當大熒幕影着蝙蝠俠由中環國金二期頂樓一躍而下,就是香港對外的最佳宣傳。官員們若只按本子辦事,而忘記「說好香港故事」,那對外宣傳花多少個億也是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