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外聘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為自己所涉的《港區國安法》案件辯護引起政治風波,隨着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無期,加上法院把官司押後至明年9月審理,有關爭議似乎暫時偃旗息鼓;然而,繼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早前明言反對釋法後,另一知名建制法律界「重炮手」、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Henry Litton)亦接力撰文,認為事件應由本港法院處理,表明反對人大釋法,直言如果釋法推翻終審法院裁決,本港司法獨立將破碎不堪,並破壞高度自治。
該篇用詞辛辣、共有3600多字的英語文章長達19頁,上周起在資深法律界圈子流傳,筆者確認出自烈顯倫手筆。內容大篇幅剖析Tim Owen事件的來龍去脈,並加以點評。他形容若公眾對法律制度的信任基礎受到動搖,將難以回復原貌,本港現存的法治精神將蕩然無存。
烈顯倫指出,本港法院可根據《基本法》第94條及《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4)條等法例,自行裁定是否接納外聘大狀,案件原本純屬本土層面,如今卻演變成「國際間惡名昭彰(international notoriety)」的事件及憲制危機。文章提及,黎智英被長期羈押,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有義務確保審訊及時處理,質疑官司再度延遲至明年9月審訊,是否存在政治干擾。他說林定國在案中已戴上「兩頂帽」,既屬控方,也是「公眾利益保衞者」,詰問對方反對外聘海外律師,到底又想扮演什麼角色?
烈顯倫斷言,事件升級至如斯程度,勢難看見「開心結果」,擔心人大常委會一旦推翻終院裁決,將會把本港司法獨立「撕成碎片(torn to shreds)」、高度自治遭受破壞。他提出多條問題質詢當局,包括既然擔心海外律師洩露國家機密,那麼未來是否須就本地律師以至法官背景進行審查,例如查核有否持有外國國籍或海外家庭連繫等。
烈顯倫的鴻文理據鏗鏘,獲得不少法律界人士贊同,但為何他本人不公開表達立場,而選擇把文章私下傳送予不同好友?有熟悉他的法律界中人估計,烈顯倫以往的看法比較傾向建制或政府一方,若公開跟官方唱反調,可能引來頗大迴響。相信今次只因他老人家對律政司部分觀點看不過眼,又不想對特區政府帶來震盪,才低調撰文暢談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