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月初公布完善地區治理方案,整體區議員數目維持原有水平,酬金津貼亦無減少,惹來一眾地區人士摩拳擦掌,把目光瞄準年底的區議會選舉。然而,由於當局大削直選議席,恢復委任制和實行「三會」互選,重寫遊戲規則,外界關注到底應在選舉前公布委任名單,抑或在塵埃落定後揭曉;據悉官方及政黨各有不同想法。
新一屆區議員無論以委任、「三會」互選抑或直選方式誕生,皆同工同酬。不過,委任議員毋須經過選舉洗禮,對不少分身不暇的專業人士來說,無疑較直選更有吸引力。
有多年參選區議會經驗的政界中人預料,改制後將有大批專業人士或業界領袖空降成為委任議員,導致僧多粥少;另一方面亦憂慮太遲委任會影響選舉部署,試想若政府定於選舉結果出爐當天一併公布,那麼有意晉身區議會的人士究竟應該等待當局委任,還是先行報名入閘「買個保險」。如果在選舉日之前宣布委任名單,又或事先向委任議員透露風聲,則可能牽一髮而動全身,打亂不同黨派協調選舉的工作,倘各方勢力對委任名單感到不滿,難免有損建制派團結。
就何時公布區議會委任議席,政府至今未有定案。筆者聽聞,官方暫時傾向選後才揭示委任名單。原因有二:第一是可以視乎選舉結果「補底」,例如察覺到有選區欠缺創科和教育背景專家,政府便可扮演「平衡」角色,委任擅長特定範疇的專才加入;第二是有先例可循,2011年區議會選舉仍設委任制,政府當時也是待選戰結束後始公布委任名單,惟這做法被民主派譏諷為「敗部復活」機制,事關不少獲委任的區議員正正是落敗者。當局有必要汲取教訓,避免委任議員被標籤。
筆者亦聞說有政府高官在簡介會上拍心口,表明不會委任未能全身投入地區工作的人士,尤其是身家較豐厚的商界代表,直言這些人如果希望投身區議會,不妨先由無薪津、無投票權的「增選委員」做起,累積一定社區服務經驗後才向政府自薦,爭取獲委任。
上述原則可確保獲委任的區議員全情投入地區事務,誠屬好事。問題是實際操作時,有否足夠的愛國愛港人才供政府選擇?街坊最不想看到的是因為人才荒,委任時被迫「將貨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