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月中訪港期間,提到香港仍有國安風險,須居安思危,就《基本法》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一眾官員接收這囑咐後,暫時在公眾視野中,未見官方對23條立法有新說法。不過政界高人提醒筆者,內地呢幾天有一則重磅新聞,對23條有莫大影響,只是沒有人把兩者相提並論。
話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周三(26日)已通過《反間諜法》的新修訂,條例將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內地《反間諜法》早在2014年出爐,相隔9年再修訂,而且大幅擴增條文,由40條添至71條。根據官方新華社公布的新版本,這次修例明確擴大了間諜行為的定義,包括新增「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侵入、干擾、控制、破壞等活動。」
另一關鍵是驅逐出境的權力。對違反《反間諜法》的境外個人,國安主管部門可決定限期離境或驅逐出境,並決定其不得入境的期限。而被驅逐出境的境外個人,10年內不得入境。
內地更新了《反間諜法》後,一些熟悉國情的政界中人正在評估,特區政府會否加以參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不同場合都說過,23條立法將涵蓋《港區國安法》未有觸及的罪類,諸如間諜行為。相信在立法時,除了參考英國國家安全法案等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同類法規外,亦會研究中國全國性法律。換言之,如果特區政府就間諜行為立法,參考內地最新的《反間諜法》亦順理成章,問題是照辦煮碗一律把所有條文複製,還是只參考部分適用法例。
特首李家超早前表明,最快今年內開始就23條立法,最遲明年完成。有建制中人稱,當夏寶龍訪港期間,多次強調香港存在國安風險,證明國家安全在中央眼中從來是重中之重,相信特區政府對23條立法的步伐,未來一年只會加快,不會拖拉。
大約半年前,不少政界中人都認為,23條立法可先放在一邊,讓香港全力抗擊疫情,接着一心一意搞好經濟民生。事隔半年,筆者聽說金鐘添馬內部已有新想法,趁走出疫情威脅之際,港府打算兩條腿走路,既一邊拚經濟,也一邊護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