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去年1月推出「5+1」方案,讓持BNO護照港人申請簽證,在英住滿5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權。英國上議院於當地時間周四討論修訂《國籍與邊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容許1997年後在香港出生、未持有BNO護照的青年,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持BNO,就可獨自申請BNO簽證。英國政府首次表示會探討支援方案。
上議院商修例放寬限制
今次由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Alton)提出修訂BNO簽證規定。末代港督彭定康發言時聲稱,香港在回歸後自由受到侵害,有記者被捕、傳媒資金遭凍結、悼念六四人士被囚、國殤之柱被移走。他說現正受迫害、被囚禁的香港青年並無BNO護照,因此需要解決「令人不滿的不平衡(unhappy imbalance)」。他又稱,BNO簽證為英國帶來年輕專業人士,包括醫護人員及教師,形容修訂BNO簽證規定是「修補救生艇的漏洞(repair a hole in this lifeboat)」,讓英國信守對香港的承諾。
英國政府表示,留意到有關香港青年未能申請BNO簽證,對1997年後出生的年輕人深表同情,當局正研究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這群希望在英國開展新生活的人士,希望稍後能交代最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