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固然能夠讓香港人的生活得到改善(這也是筆者研究和發布美股研究的初心),但美股投資者一般教育水平較高,猶記得20年前開第一個美股戶口時那份英語開戶文件的厚度!普羅大眾程度或有所不及,倒不如關注面向全港的政策,比如讓理想政策在新一年得以實踐,必能令更多香港人受惠。故此,筆者本周趁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在2月28日公布之前,發表一些意見。
過分限制資金配置削吸引力
首先,香港有能力在國際間資金爭奪戰中勝出。我們的生活建基於「一國兩制」堅實保障,有無縫銜接國際的普通法司法制度,也有資金、人才、訊息流通的優勢,英語和普通話普及,亦令我們擁有國際自由貿易共同語言,然而,我們在引進資金方面未夠積極。
去年5月10日,立法會通過單一家族辦公室稅收優惠法案(下稱「家辦稅法」),當中列明,只要家族辦公室規模超過2.4億港元(約3000萬美元),且每年僱用兩名以上全職員工並花不少於200萬港元在營運之上,則「合資格資產」的投資利潤可獲免稅,若果「附帶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不超過「合資格資產」產生總收入的5%,則附帶收入也可以免稅。
「家辦稅法」的本意甚佳,但筆者相信,過分限制家族辦公室東主如何配置資金,使「家辦稅法」吸引力大減。如果收息只能佔總收入5%,那麼以「最低消費」規模2.4億港元家族辦公室和收息組合綜合息率7%計算,即使家族辦公室僅投資一成在收息組合,年收1.68萬港元,為求免稅,家族辦公室總收入需在3360萬港元以上,即年度回報率為14%。回報率長期穩定在14%,幾乎是所有富豪夢寐以求,這令「家辦稅法」的大部分威力難以發揮。
筆者認為,把「附帶收入」設定在不超過「合資格資產」產生總收入的12.5%至15%,會合理得多,這樣家族辦公室的總收入只需達到1120萬至1344萬港元,便能夠免稅,整體回報率指望僅為4.67%至5.6%,可以保本和投資組合具有可持續性。如此一來,家族辦公室擁有者可認真思考把資本落地,與本港所有持份者長期共同發展。顧及家族辦公室業主創立可傳承恒久基業的思考角度,這樣的「家辦稅法」將更具吸引力。
資管規模要求有下調空間
另外,除了積極吸納以上人士資金外,稍次一級的富裕人士資金也值得我們引進。香港單一家族辦公室資產管理規模(AUM)的要求為3000萬美元,新加坡則是3700萬美元,相比之下,香港不見得特別優惠。
截至2022年底,香港私人銀行及私人財富管理業務的總資產規模為89650億港元,較2021年下降15%,家族辦公室及私人信託所管理的資產規模1520億港元,較2021年同樣減少15%(香港證監會2022年度《資產和財富管理活動調查》數字),香港單一家辦資產管理規模要求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
最後,筆者相信,目前對聯合家族辦公室的規管過嚴。單一家族辦公室根據委任家族的委託以內部單位形式來管理家族信託資產,不涉及向第三方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屬於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九類受管制活動(RA)「定義」中的「集團內部豁免」情形。
倡放寬聯合家辦領牌規定
聯合家族辦公室之所以「聯合」,是因為他們已具備投資增值的共同目標,因而透過成立共同辦公室,予以實現,情況與同一個家族有多位成員具備投資增值的共同目標一樣。因此,要求聯合家族辦公室也須取得證監牌照,並不見得必要,只需透過其共同創辦人簽署協議,明確宣示明白當中投資風險,以及將會委任適當人選,進行並不時審視投資活動即可。
把聯合家族辦公室的成員視為一體,與將單一家族辦公室的成員視為一體,邏輯和法理精神並無二致。視富人設立聯合家族辦公室進行投資同樣為「集團內部豁免」情形,不強制要求聯合家族辦公室取得投資牌照,既兼顧了引入資金的港府政策,也履行了保障投資者的法理及公義責任,有望超額完成2023年《施政報告》所提出,港府在2025年以前吸引200個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營運的目標。
總體來說,優化「家辦稅法」是振興香港經濟、牽動周邊服務產業的良方,當然,為了加強香港作為世界級服務中心的「軟件」(人才、氛圍、文化),引進大灣區人才會計師、公司秘書等,也很值得當局考慮(以減少筆者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友人們每周因請不到會計師作出抱怨……)。
另外,本港官地拍賣流標量超過前7年總和(見仲量聯行《香港住宅銷售市場綜述》),而港府為延攬人才推出的「先免後徵」印花稅政策廣受歡迎,在用家和買家主導的樓巿氣氛下,進一步降低樓巿印花稅,取消樓巿辣招,才可真正促進乘數效應(multiplier effect),帶旺本地與大灣區城巿群的消費。
2019年社會運動後,在國家強而有力的領導和香港特區政府協調下,香港營商環境已轉趨安穩,企業更願意落戶香港,分享中國發展紅利。筆者深信香港人堅毅不屈的獅子山精神,能在瞬息萬變的時代中發光發熱,造福國家及香港。
生於斯,長於斯;藉着以上建議,為香港這個家貢獻我的力量,是所至盼。
作者為博士、財務總監、專業投資者協會專家顧問、CFA、FCPA、FHKI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