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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促台准陳同佳自首
「個波喺佢個場度」 籲提供簽證

專訪

2020年10月7日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入住安全屋至今近一年,赴台投案日期仍未決定。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本報專訪時表明,目前主導權在於台方,如對方提供批准陳同佳赴台細節,本港可藉警務合作機制提供協助。他形容對於台方開綠燈「充滿期望」,也認為既然陳同佳願意赴台,「我想像唔到點解會唔成行」。另外,李家超接受訪問時亦談及《港區國安法》生效三個月的成效,詳情見明日本報報道。

可如石棺藏屍案移交逃犯

隨着陳同佳刑滿出獄將近一年,外界關注現時屬「自由身」的他何時赴台投案。台方堅持港方須透過「單一聯繫窗口」處理投案安排,李家超接受訪問時形容「個波喺佢(台灣)度」,港府從來沒與台灣成立任何聯繫窗口,重申不想與台方就此問題繼續爭論。「點都好,個波喺佢個球場度,立場就係咁清晰。」

台方屢次表明,不會容許陳同佳「自由行」赴台,但也沒有限制對方入境,只須透過臨櫃形式辦理。李家超指出,台灣要明確批准陳同佳入境,包括提供簽證及赴台日期等細節,本港便可一如2016年石棺藏屍案移交逃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協助實際行程安排。惟他無進一步闡述,兩地政治立場爭議如何導致事件難有進展。

李家超補充說,陳同佳屬於台灣法院批出通緝令逮捕的通緝犯,而陳在香港屬「自由人」,既然他自願赴台,「應該睇唔到有乜嘢去阻撓佢做(自首)」。李坦言,希望香港台灣雙方在務實而互相尊重情況下盡量配合,「我嘅立場好清晰,我想呢件事早啲完結、早啲成事。」外界亦關注,萬一台方拒絕陳同佳入境,或有其他原因導致陳未能赴台,警方會否永遠讓陳入住安全屋,李家超答道,「唔想揣測話佢去唔到,我係充滿期望,我想像唔到點解會唔成行。」

GFS追蹤12人之說「混淆視聽」

至於同屬跨境案件、12名港人被內地海警截獲,分別控以組織及偷越國境罪,近日有傳媒引用飛行服務隊(GFS)航機資料,謂有定翼機在事發時駛近涉事地點上空,質疑港府事前知情。李家超直斥有關指控「混淆視聽、轉移視線」。他慨嘆過去一年在反修例風波中,社會經常充斥這類訊息,希望公眾「擦亮眼睛」,「唔好再畀呢啲混淆視聽嘅嘢去蒙蔽,去遮咗我哋對件事件嘅判斷。」

被問到港府為何不發放更多行動細節,提高透明度,李家超明言「我哋可以發放嘅資料都已經發放晒」,並指根據內地調查結果,有案在身的12港人「有一個計劃、好清晰,逃去台灣逃避法律責任、好清楚,事實真相係出咗嚟。」他強調,港府已按一貫準則協助事主,如爭取法律權益及向中方反映訴求,但當局行事「唔可以變相鼓勵咗啲人去逃避法律責任、兼喺外國犯法唔需要負責任」,重申守法才可令社會回復平靜及法治精神。

採訪、撰文:林嘉希、張家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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