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筆者曾經遇到的個案。一位退休人士在中西區持有3個物業,質素及位置較好的兩個用於出租,最殘舊的用來自住,為何退休也不讓自己住得好一點?都是最傳統的原因,希望可以收多些租金,儲多幾個錢給家人。她有兩名兒子,一個已移民外國,一個正考慮移民,兩名兒子都是專業人士,對於財富管理的態度比較開明,期望在正式離港前協助媽媽處理好資產,並有更好的退休生活。其實,類似個案並不罕見,所以退「休」常被寫成退「憂」,沒錢又「憂」,有資產也「憂」。
兼顧兩代人需要與期望
撇開兒子決定移民的因素,退休人士一廂情願把物業留給子女們,隨時「愛你」變成「害你」,每年都有不少新聞關於一個物業有兩三個人持有業權,因是否放賣或什麼價格賣出而傷感情,甚至因此發生打鬥以至命案。
然而,即使物業數量能平均分配,舉例把兩個物業傳承予兩個兒子,但物業不像金融資產可靈活切割,地段、樓齡及價格均有差別,最終也可能導致「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爭拗。物業在傳承上的限制,疊加移民潮,可能會令情況變得更加複雜,若不懂善用理財工具,又或不在各種理財目標中作出取捨,隨時令兩代人「雙輸」。如果希望以家庭為單位制定方案,以下幾個通用步驟可供參考。
第一,了解各個家庭成員的期望。依筆者觀察,移民離港的人士普遍喜歡現金多於港樓,而留港父母則認為留物業是為子女留後路,加上有既定的「物業信仰」認定物業是最好的資產,能不沽則不沽。第二,必須兼顧退休生活。已離港的子女同樣也想父母退休生活開心,惟很多退休人士習慣「慳」,需要更多的「心理輔導」或合適的現金流工具,才能制定平衡兩代人期望的方案。
回到上述個案,該退休人士應該優先照顧好自己的退休生活,理應搬到質素最好的單位居住,反正餘下兩個單位出租都應該足夠支付日常生活。待安頓後,可考慮把自住的單位申請安老按揭,並申請一筆過貸款投保合適的人壽保險計劃,用於傳承及保留一筆備用財富,原因如下。
善用安老按揭及人壽保單
首先,申請安老按揭的自住單位雖然會因為持續累積利息,後人可能不想或無法繼承這物業,但自己可在質素良好的物業「住過世」,而且還有另外兩個物業,有條件向每個兒子分配一個物業,滿足留後路的心理需求。
其次,合適的人壽保險計劃具有倍大財富或紅利滾存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增加財富傳承的靈活性。舉例留給大兒子的物業價值1000萬元,小兒子的物業只值600萬元,而人壽保險的理賠有800萬元,只需要把人壽保險計劃的理賠比例調整,大兒子佔200萬元,小兒子佔600萬元,這樣就解決了不公平的心理問題。再者,在漫長的退休生活中可能有意料之外的開支,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也可用於應對,套現速度比沽出資產可能更快。
當然,每個家庭的需要都不一樣,以上只是一個供參考的思路,不失為既能改善退休生活,又不用沽出物業的前提下,平衡兩代人需求的傳承方案,為未來各種生活可能性保留彈性。可以肯定的是,在移居趨勢下,退休及傳承方案需要用不同的思維,同時考慮更多不同角度。
作者為CFP認可財務策劃師,曾任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主席。他為《信報》/信網撰文,分享移民理財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