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6日
去年12月18日確診新冠肺炎的63歲男子李運強,在伊利沙伯醫院隔離治療時逃脫,失蹤53小時後在旺角被警方拘捕,控以「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李周五(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4個月。他求情說,當得知要打4支「大頭針」,因怕痛而逃走,望法官輕判罰款,讓他出去過個好年(農曆新年)。
裁判官斥被告行為罔顧他人安危,逃走後曾在街上露宿,連鎖反應可以很大;判被告入獄6個月,但晚上發現量刑出錯,改為4個月。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警車東隧口陷火海 濃煙沖天 |
上一篇: | 科興周內交三期疫苗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