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
政府周五(27日)公布,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成立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12月1日起生效,任期3年。
該委員會的主要效能,是負責處理持牌的私營醫療機構,是否有違反或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發出的實務守則,而作出的相關投訴,該委員會亦會就私營醫療機構的投訴及管理政策,向政府當局提出建議。
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主席由醫管局成員劉文文擔任,其他成員包括29名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和來自不同背景的業外委員,有病人組織、法律界、工程界、醫療專業人士(醫生及牙醫除外)及消費者權益組織;劉文文近年曾出任監警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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