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9日
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曾說過,警方在公眾地方施放催淚煙後,食環署職員會立即清洗;但早前有清潔工人指清理殘餘物後感不適,亦有工會批評工人得不到足夠配備。
局方回覆立法會中提到,食環署及外判商會繼續提供潔淨服務,惟清潔員工有否足夠保障,又是否理解如何清理殘留物?食環署回覆本報時指出,根據法例,外判商須為僱員提供足夠個人防護衣物,就催淚氣體殘留物,外判商也應進行風險評估,並採取適當預防措施。署方已向外判商提供指引,可是無公開相關內容。
「據我們與工會接觸後,才知大部分清潔同工只得到一個簡單的外科口罩,連手套也沒有。」公共衞生研究社召集人陳盈指出,依衞生防護中心的指引,清潔時須「戴上適當個人防護裝備,例如口罩、橡膠手套、膠圍裙等」,「這些都應該是外判商或是食衞局提供,不可能要工人自掏腰包。」她又提到,清潔殘留物質須使用鹼性清潔劑,不可用熱水或漂白水等,「這些外判商都要提供」。
陳盈又強調,食衞局必須公開提供予清潔工人的指引,「學術界才可以幫忙去研究,如何能更有效地清理,以及保障工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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