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
由港大、環團及專家組成的「香港野生動物貿易小組」昨發表聯合研究報告,指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間,政府共執行了2011次打擊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的緝獲行動,即平均每21小時便檢獲一種瀕危物種。當中379次行動緝獲的瀕危野生物種貨量高達1456公噸,總值大約5.6億元,相當於屠宰了51隻犀牛、逾3000隻大象、6.5萬隻穿山甲及約2萬隻龜。
五年緝獲1456噸 值5.6億
小組認為,本港已成為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的中轉站,批評政府無論在調查、執法以至判罰上均力度不足,譬如穿山甲走私案件的起訴率低於兩成。小組成員、ADM Capital Foundation環境項目經理伍美鳳批評,海關或漁護署發現走私野生動物後,如貨主不現身,當局便僅把野生動物充公而不作進一步調查,致起訴率偏低。小組建議政府把走私野生動物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監管,並在海關轄下成立專責部門應對相關罪行。
漁護署回應稱,一直致力打擊瀕危物種的非法貿易,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海關則指於2013年成立的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負責跟進有組織的國際走私活動,包括走私瀕危物種,並可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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