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0日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周五(19日)繼續就審計報告早前揭發政府對慈善機構監察不足,召開公開聆訊。對審計報告指出,公司註冊處未能識別兩間機構欠交申報表,處方承認涉人為錯誤,處長鍾麗玲稱,該兩間機構曾提交申報表,但因資料未齊,遭職員退回,電腦卻錯誤記錄兩機構已申請獲批;處方事後已改良機制,相信不會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委員林卓廷提出質疑,指審計報告揭發有慈善機構違規向董事支付款項,卻仍享有免稅地位,批評現行處理違規機制欠缺準則;稅務局局長黃權輝回應指出,曾向有關機構發警告信,其後發現局方無權要求慈善機構退款;黃被問是否錯發警告信時,表示可以這樣說。
審計報告提到,警方網站曾把19間已被剔除註冊的社團顯示仍屬註冊,盧指因人手輸入的資料出錯,事後已更正。至於警方2年無覆檢不活躍社團註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解釋,現時只有1位警務人員及5位文職人員負責社團註冊工作,每年平均處理9千至1萬宗申請,他們會覆檢不活躍的社團,同意要將覆檢常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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