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
消防處處長黎文軒昨在年結會上,被問到年初一深夜至初二凌晨旺角的騷亂事件,他指當晚有多處地方被縱火,有人不斷投擲磚頭,阻礙消防員救火。有一輛石油氣的士甚至被燒,若當時未能及時控制火勢,發生爆炸會影響直徑22米內範圍,後果相當嚴重。因應今次事件,消防處會檢討是否有需要為消防員添置輕便的滅火工具。
黎文軒稱,當晚收到旺角有22宗火警報告,主要涉及燒垃圾和雜物,當中11宗即一半,因消防車受阻,令到達現場時間延長了5分鐘至1小時;有縱火暴徒更懷疑使用火水助燃,令火勢最高達10米,濃煙則有20米,消防員要用泡沫劑滅火。
黎文軒指消防處不需為防暴做額外工作,例如不會用消防裝備應付示威者,包括向他們射水,處理暴亂屬警方責任。消防處已向前線消防員及救護員表明,不要與現場人士衝突,假如受阻撓要暫時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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