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日
回歸以來,特區政府施政效率、政治敏感度及民望均下滑,近年施政尤其不順。政府歸咎社會出現佔中、港獨運動、暴力抗爭、動輒司法覆核、立法會中反對派「拉布」阻撓立法及撥款,以至一年多來新冠肺炎肆虐。以上來自政府以外的因素雖是實情,但政府也該好好自我檢討,查找本身內在的不足,免得社會認為政府心態是「輸波賴地硬」。
建制派議員對政府向來都是小罵大幫忙,但也按捺不住積累多時的牢騷,上月在立法會提出「把握契機,改善施政」議案,提出6項針對施政效率欠佳原因的革新建議,計為:(一)官員要重視立法會意見;(二)優化司局之間的分工;(三)提高政府闡釋及宣傳政策能力;(四)精簡行政會議程序及服務改革;(五)打破公務員因循及避事文化;及(六)改革地區行政。
筆者認為上述建議清單,至少還應包括(七)提升政治任命的領導層的政治敏感度;(八)加強各級官員的危機意識與應變能力;(九)加強問責官員和公務員的團隊精神;和(十)官員制定政策與行政措施時應以民為本,易地而處,從市民的角度看政策和措施對他們的正負影響。
以涉及重大民生、政府常掛在口邊的「重中之重」房屋問題為例,社會基層多年來要求租務管制,政府一直反應冷淡,其後基於輿論壓力,去年4月才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並給小組18個月的時間完成工作。按此時間表,就算小組最終建議立法管制劏房租務,由於屆時本屆立法會任期已完結,問題只能留待新一屆立法會選出後才能處理,政府的「急民之急」口號就顯得空洞。
豈料工作小組認真急民所急,僅用了12個月時間便完成工作,於兩個月前已向政府提早呈交報告及建議,政府當時反應是會「仔細和積極考慮工作小組的建議,並會在今個立法年度內盡快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按現時立法會已公布的會期,最後一次會議是10月20日,然而至今尚未聞政府何時會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首讀,遑論法例何時才會生效。
其實政府相關的政策局和署代表都全程列席工作小組會議,完全清楚小組的意向,大可「偷步」於報告敲定前着手草擬劏房租管條例的框架和設計執行的技術細節,縮短籌備立法的時間和盡早生效,提高施政效率。
坊間傳聞工作小組的建議出台後,劏房業主已利用立法前的空窗期採取行動保障其權益,包括加租甚至放棄經營劏房生意以至減少劏房供應等,政府辦事不夠果斷,結果極可能是劏房租客未見租管之利卻先見其害!
近年不乏政府舉措意願良好,執行卻「離地」,結果不得民心的例子。遠有政府於2011年「還富於民」,建議向合資格的市民一次過在他們的強積金戶口注入6000元,近有今年5000元消費券的發放方式。這些行政措施之所以毫不便民,只有兩個解釋:一是設計者真的「離地」,不了解普羅大眾的生活模式和需要,或是設計者以行政方便為先,便民為次。消費券的個案應寫進公共行政課程的教材中,讓問責官員及技術官僚從中汲取教訓。
比起筆者當公務員的時代,今天的政府官員處於更嚴峻的工作環境和面對更艱巨的挑戰,需要更好裝備自己和不斷更新這些裝備,政府也要加強培訓公務員團隊,改變傳統思維和工作文化。政府於2017年提出在香港設立一所公務員學院,但要用9年時間學院才落成,未免令人對政府的辦事效率有所疑惑吧。
地政總署前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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