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2日
47歲警長黃栢倫被指於2017年及2019年,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虛報貸款還款額,詐騙共逾16.5萬元。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理應知法守法,而被告欠債是因為有奢華和賭博習慣,要為其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涉逾16.5萬
目前已被停職的被告黃栢倫,被指於2017年8月14日及2019年6月20日,向警察儲蓄互助社虛報其貸款每月還款總額及其他貸款來源還款額為9000元及5000元,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分別為11萬多元及5.5萬多元的貸款,合共超過16.5萬元。
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因事件曝光,其同僚和朋友都保持距離,而且被告自知或失去工作,故打算服刑後擔任駕駛導師,繼續服務他人。
法官徐綺薇判刑時稱,被告身為警務人員,應該知法守法,本案行為具蓄意及持續性;被告債台高築因為賭波、賭馬,追求較高的生活品質;考慮到被告曾獲頒警員嘉獎狀,其中一次破獲販毒案,加上已經向互助社還清債項,故此酌情減刑,判監禁3個月。
訂戶登入
上一篇: | 涉多處噴「六四」塗鴉 3男女判社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