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
勞工及福利局昨天更新營辦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的條款,列明相關院校或機構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即日生效。
勞福局表示,當局已去信基金下的所有院校或機構解釋有關責任,包括確保所有涉及管理、營辦或提供基金課程的主要人員,例如負責人、課程總監和導師等,要正確認識和遵守《港區國安法》,不參與或協助干犯構成國安法下任何罪行,或者不利於國安的行為或活動,也沒有就國安法下任何危害國安的罪行被警方調查、控告或定罪。
勞福局發言人指出,如有涉嫌違反條款及條件中有關國安規定的情況,當局會暫停或終止該院校或機構的基金課程註冊,並交執法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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