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
聯合國法官和律師獨立特別報告員Margaret Satterthwaite早前去信中國常駐日內瓦代表,關注《港區國安法》和港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等行動,對香港司法獨立及公平審訊權的影響。
司法權力轉移行政
信中質疑,《港區國安法》違反多項中國承諾的國際法義務,尤其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認可的一些規範。Satterthwaite指出,《港區國安法》及近日的相關修例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律師獨立行使職責的能力,以及確保公平審訊權利的程序。
信中提到,去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認定特首有權決定海外律師能否處理《港區國安法》相關案件,並判斷海外律師是否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是把司法機構的權力轉移到行政機關,而有關決定又不能受司法覆核挑戰。她批評,這做法會影響被告選擇律師的權利。
被拒保如無限期羈押
Satterthwaite同時對《港區國安法》容許為保護國家秘密或保障陪審團人身安全而不設陪審團表達關注,她形容,律政司有不受約束的權力,決定是否由3名指定法官而非陪審團審案。同時,被告被拒絕保釋後,等同「未經審訊無限期羈押」,形容有關做法顯然是取消了有利於保釋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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