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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

鄒幸彤煽集結罪脫 律政司上訴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撰文呼籲市民參與被禁的2021年六四集會,被裁定「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監禁15個月。早前她就定罪及判刑上訴,並獲裁定得直,定罪和刑期一併撤銷。惟鄒幸彤在社交媒體透露,律政司就案件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下周五(13日)處理有關申請。

終院下周五處理申請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去年12月頒判詞指出,涉案的六四集會禁令合法性,是構成本案罪行的必要元素,認為鄒幸彤可在本案審訊,挑戰該禁令合法性;又提到警方在本案無履行「主動責任」,便利前年六四集會舉行,裁定集會禁令合法性「未能確立」。張官同意原審認為,涉案文章構成呼籲他人前往維園,但由於集會禁令合法性「未被確定」,故即使鄒幸彤呼籲他人到維園亦不違法,裁定她上訴得直。

鄒幸彤早前在Facebook透露,律政司希望法庭釐清兩項議題,包括「煽惑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告,可否在審訊中以挑戰集會禁令合法性作抗辯理由;以及若法庭准許辯方挑戰集會禁令合法性,法庭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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