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
民主派47人涉「35+初選」案,各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早前表明擬認罪的毛孟靜、馮達浚及李嘉達,昨天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3人均希望在同案不認罪被告受審前判刑。另外,馮達浚一方指出,控方案情以「假藉民主之名」形容被告串謀行為有欠準確;法官聞言後嚴詞提醒,辯方提出有關陳詞「有後果」,重申認罪的被告只在有悔意及節省法庭時間下,才獲扣減三分一刑期。
聆訊由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處理,多名同案及被還押被告有到庭列席旁聽,包括吳敏兒、袁嘉蔚及譚凱邦等。
在本案交付程序階段被列為「認罪但只同意部分案情」的馮達浚,透過代表大律師石書銘提出,爭議控方案情用字及翻譯的準確性。
陳官促石書銘專業
石書銘舉例說,控方案情撮要其中一段指控眾被告「假藉民主之名(under the guise of democracy)」實行涉案串謀,試圖正當化其涉案行為。石書銘質疑,上述段落用字欠準確,並具渲染成份,直言辯方不能同意有關案情,認為控方指出被告宣揚具顛覆性政治主張便可,希望法官審視相關謄本及文章。
法官陳慶偉回應辯方陳詞時稱,冀辯方明白提出上述陳詞會「有後果」,「後果由你的當事人(馮達浚)承受」,他並問辯方其所指欠準確的用字,會否影響判刑。
石書銘回應判刑時不應考慮有關用字。陳慶偉聞言後再嚴詞提醒,「你(石書銘)是專業人士」,須以專業態度處理案件,而非只在庭上要求法官審視所有相關文章,重申認罪被告只會在流露悔意,以及節省法庭時間下,才獲扣減三分一刑期。石書銘再稱,會在求情階段再處理有關議題。就判刑時段及求情所需時間,馮達浚一方表示,希望在同案不認罪被告受審前判刑,預計求情需時不多於3小時。
毛孟靜冀盡快判刑
毛孟靜透過大律師黃雅斌指希望在其他不認罪被告受審前判刑,預料求情需時不多於40分鐘;李嘉達的代表大律師陳德昌也指出,李嘉達同樣希望在同案不認罪被告審前判刑,預計需要不多於一小時求情。昨日聆訊完結前,原本申請今早到庭旁聽的毛孟靜向法官表示,自己身體不適,決定不列席今天的聆訊。
初選案47名被告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截至昨日,24名擬認罪被告已經表達判刑時段意向,其中13人希望在同案不認罪被告受審前判刑、8人對判刑時段持中立態度;區諾軒、鍾錦麟及趙家賢則希望在不認罪被告受審後判刑。
至於18名擬不認罪被告,法官日前透露他們的案件最快明年2月農曆新年後開審,預料審期約50天,並且在暑假前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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