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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9日

元朗7.21暴動案 飛天南5人罪成
首被告王志榮脫罪 官指林卓廷無搞事

元朗7.21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發生近兩年,當局至今共起訴8名涉案男子暴動、有意圖傷人等罪。當中兩人早前已認罪,其餘6人經審訊後,除了首被告王志榮獲判無罪當庭釋放,另外5人黃英傑、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周五在區域法院遭裁定罪名成立【見表】,7月22日判刑,期間須還押候判。法官葉佐文裁決時特別提到,事件傷者之一、民主黨時任議員林卓廷被指摘「搞事」的說法毫無道理。

鄧懷琛屬指揮 非旁觀者

經過逾兩個月審訊,葉官裁定本案5人罪成,形容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4人是主犯,黃英傑屬鼓勵者。罪成的5人中,鄧懷琛背負4項控罪,葉官指案發當晚,鄧多次前往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地點,並作出手勢示意白衣人追打黑衣人,反映鄧是指揮者,非純粹旁觀者,亦顯示他與白衣人有參與暴動和意圖傷人的共同目的。

案發當晚,鄧懷琛和外號「飛天南」的吳偉南一同出現在元朗英龍圍牌坊,雖然吳辯稱與鄧不熟悉,葉官卻認為,吳到場時曾輕拍鄧的手臂,鄧亦有相認。當吳偉南倒地時,鄧懷琛立即上前查看,故相信兩人跟白衣人有共同目的,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且有意圖襲擊黑衣人。

葉官也不同意吳偉南辯稱是「和事老」的說法,指吳一開始已站在村民一方,但吳並非村民或執法人員,更聲言趕住帶燉蛋回家給女兒消夜,留在現場不報警又搶棍打人,無助解決情況,認為其供詞不合理。

有相關片段拍到吳偉南曾向倒地戴橙帽男生揮棍,葉官不接納吳因遭男生絆跌才揮棍威嚇對方的說法,指男生倒下時臉朝地面,不可能看見揮棍。葉官補充,男生沒武器也未曾施襲,吳偉南使用的武力不合理,直言吳偉南主動挑釁黑衣人,不相信吳的動武出於自衞。

至於其他3名罪成被告,均涉及西鐵元朗站內的襲擊事件。辯方表示,黃英傑因車閘內的人有暴動行為才指罵他們,葉官則指黃英傑僅指罵黑衣人,卻無視白衣人暴力和恐嚇行為,又稱有關林卓廷「搞事」的說法毫無道理,因片中無看到林「搞事」,反而在安慰和勸籲市民等待警方到場,卻遭黃英傑指罵,反映黃偏幫白衣人一方,其做法是鼓勵白衣人打人。

認出蔡立基「依牙凶神惡煞」

葉官也不接納鄧英斌辯解,稱即使鄧是八鄉河瀝背村村長,欲保衞家園亦沒必要到西鐵站,大可留在村中站崗,又認為鄧持木棍到事發現場,其他人看見都知其意圖是打人,即使他最終只是持棍,亦鼓勵其他白衣人的暴力行為。蔡立基則被指涉在車站搖晃指示牌威嚇黑衣人,並連同其他白衣人持棍施襲,葉官說,片中人哨牙獨特「依起排牙凶神惡煞」,對比蔡於庭上示範動作和影片截圖,確定他就是犯案者。

唯一脫罪的首被告王志榮,葉官指出,呈堂影片中的男子容貌與王不盡相似,而在王寓所搜出的白色上衣,亦非片中人所穿、印有「中國製造」的白衣,故認為兩者不是同一人。惟葉官提到,王志榮家中檢獲的球鞋,跟案中男子所穿的鞋是一樣,王聲稱幫人保管波鞋屬自招嫌疑。

法官宣布裁決後,被告家屬一度鼓噪,批評裁決「冇公理」,又指摘記者「害死人,不得好死」,吳偉南女兒亦不禁落淚。而鄧懷琛親友離開法庭時,有記者上前拍照,該名親友向地下倒水並說「奠畀你哋」,部分記者衣服遭濺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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