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9日
有親中報章近期多次抨擊裁判官何俊堯,指他在多宗反修例示威案件輕判甚至「放生」被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更向司法機構投訴。司法機構昨天公布調查結果,何俊堯涉及8宗案件的投訴中,6宗不成立,其餘兩宗案件因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須待司法程序完成後再跟進投訴。
兩案另覆核刑期待跟進
就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被控襲警一案,何官今年8月判其罪名不成立。他被投訴於裁決時,質疑作供警員在執法時的態度輕佻和蔑視,如置身「平行時空」及以「大話冚大話」。司法機構經調查後認為,裁判官有權按席前的證供,就證人可信性作評論和裁斷。
司法機構網頁發表對何俊堯6宗案件投訴的調查結果【見表】。就仇栩欣等二人被控襲警案,司法機構指出,何官分析證供時形容,呈堂影片中控方第二證人於案發現場以「輕佻」和「蔑視」的態度向被告稱:「偷拍我哋。」裁判官所說並非針對該名警員證人於庭上作供的表現。
至於指警員身處平行時空的說法,司法機構解釋,何官認為兩名警方證人描述的事發經過,與呈堂片段截然不同,故引述辯方陳詞形容,警員像在「描述另一個時空、一個平行時空」。司法機構認為,何官的口頭裁決理由分析了兩名警員的證供,他有權按席前證供就證人是否可信作評論,其裁斷和分析亦無表達任何個人或帶政治傾向的言論,以及沒有針對警員的表面偏頗。
另一宗投訴涉及前香港眾志主席鄭家朗等3人,去年3月於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上發言後,向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示威,被控擾亂立法會會議廳內秩序一案。何官在該案判3名被告各罰款1000元,他被投訴輕判及判刑時讚揚被告未來必定是「社會棟樑」,勸他們應保留「有用之軀」。
司法機構提到,何官判刑時提及「有用之軀」和「社會棟樑」等字眼,根據其前文後理,他當時是警惕被告如為表達意見而犯下較本案更嚴重的罪行,將面對刑期不短的即時監禁,並指3名被告身為大學生,「本具有用之軀及有條件作社會棟樑,為社會作出貢獻。」司法機構認為以上言論沒有對被告的犯罪行為,表達任何帶政治傾向的立場或表面偏頗。
司法機構總結稱,律政司沒有就這6宗案件的裁決或刑罰,以判刑過輕、原則犯錯、法律觀點出錯或表面偏頗為理由提出覆核,這與總裁判官對有關投訴的結論吻合。
本月起矚目判決發撮要
此外,司法機構宣布從本月起,會在可行情況下,就可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決,於網上發表撮要以增加透明度。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昨表示,歡迎司法機構清楚和透明地回應投訴,維持社會對司法制度信心。他呼籲任何人包括傳媒及立法會議員,別再針對個別法官「上綱上線」或進行「文革式」批鬥。
有份投訴的民建聯周浩鼎則質疑,司法機構並非用同一把尺處理所有對法官的投訴,認為律政司不對上述6宗案件提出覆核已是問題所在。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區會代表晤徐英偉後感失望 |
上一篇: | 中實彈曾志健擬認暴動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