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
親中媒體多番批評有裁判官在反修例案件中輕判甚至「放生」被告,更有建制派議員去信投訴個別裁判官判決偏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發表13頁聲明,重申法院與法官均不可偏離《基本法》下的職責;法官履行其司法職責時,必須沒有偏頗,特別是不得受任何政治主張的偏見影響。特首辦發言人回覆稱,特首日前回答傳媒提問時,已呼籲公眾應避免攻擊或批評司法機構;她期望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發出的聲明,可讓公眾不再對司法機構作不恰當評論。
馬道立指出,在不熟知情況及欠適當基礎和理由下,或單憑純粹聲稱或斷章取義而批評法官及法院,均是錯誤的,亦損害公眾對司法的信心,強調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不應被政治化。
裁判官須無私無懼無偏
聲明先闡述司法機構在《基本法》下的原則,提到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嚴格依據法律和法律原則裁定和處理案件。馬道立稱,法院職能不包括「裁斷政治爭論、倡議任何政治觀點、或根據任何主流媒體或公眾意見審理案件」。法官應用法律時,顯然不可受任何性質的政治考慮影響。
馬道立續稱,《基本法》中訂明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概念,代表法官必須持正不阿、無懼無偏,這正是每位法官的誓言要求。對於法官公正性,他引述《法官行為指引》對「大公無私」的闡述,解釋法官是否公正,是以一個明理、不存偏見、熟知情況的人的觀點來衡量。
控方反對保釋 有責任述明立場
親中報章近期狙擊多位裁判官,標籤他們是「黃官」、「放生黑暴」。馬道立稱,就判刑有兩點須予強調,其一是判刑屬法律問題,是司法職能及程序一部分,並非政治問題。其二,任何一方如對法院判刑不滿,應以上訴或覆核形式尋求糾正。
民建聯提議設「量刑委員會」,馬道立引述司法機構曾指出,量刑由法院獨立行使,亦是法院專有職能。法庭判處的刑罰要獲公眾尊重信任,是非常重要;而香港社會極為重視言論自由,故法庭所有決定包括量刑,都公開讓公眾討論。
馬官又特別說明保釋原則,指根據《人權法案》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一般假定為所有人均可獲准保釋」,這與「無罪假定」原則一致。然而,《港區國安法》第42條就准予保釋的假定作出一項限制。他解釋,法庭處理保釋申請時,如控方反對,控方有責任述明立場;倘控方對保釋決定感不滿,律政司司長可申請覆核。
郭榮鏗歸咎左報建制施壓
聲明特別提到,代表公眾利益進行檢控的律政司司長,肩負對其認為錯誤的無罪裁決或刑罰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的「全部責任」。
馬道立總結,當法官或法院違反基本原則時,當然有理由作出批評;但批評應有理可據及恰當地提出,因這類批評或帶有極嚴重指控。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司法機構作長篇聲明非常罕有,相信是因《文匯報》、《大公報》及部分議員有系統地抨擊某幾位裁判官所致。他又指出,司法機構已表明量刑屬法庭重要工作,不能外判或受任何委員會指指點點。他促請有關報章或議員別把針對法官行為升級,打擊公眾對司法信心。
資深大律師兼行會成員湯家驊稱,最近有政治陣營要求改革司法系統、監察法官,做法非常危險,歡迎馬官重申有關原則。早前去信投訴裁判官的民建聯周浩鼎說,看不到馬道立提出有效措施,確保下級法院正確運用法律原則,令公眾看到司法機構判案及行事是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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