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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9日

終院法官施覺民辭任 歸因國安法
林鄭三權分工論翌日遞信 特首辦:無提理由

去年中獲延任3年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突然主動辭任,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次有法官辭職。政府周五刊憲公布,特首林鄭月娥撤銷委任施覺民為終院非常任法官,本月2日起生效,任期較原定提早兩年結束。澳洲傳媒同日引述施覺民稱,他因《港區國安法》相關內容請辭,但無進一步解釋。有法律界人士擔心日後有更多同類事件,影響本港法治,促司法機構交代。

特首辦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施覺民本月2日向特首提出辭任非常任法官,故特首按有關法例撤銷施覺民的委任,但他未有提及辭任原因;司法機構發言人則指沒有補充。

林鄭月娥去年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建議,把施覺民的非常任法官任期,由去年7月29日延長3年至2022年7月28日。惟政府周五刊憲指出,林鄭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第42條所賦予權力,撤銷施覺民較早前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9(2)條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委任。

郭榮鏗憂更多外籍官離開

施覺民請辭消息傳出後,澳洲廣播公司(ABC)引述他受訪時承認,辭職決定與北京通過《港區國安法》內容有關(related to the conten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s passed by Beijing)。該媒體記者Stephen Dziedzic於社交平台上指出,施覺民9月2日辭職,即是林鄭月娥聲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翌日,他不知道林鄭言論是否導致施覺民請辭;又提到與施覺民簡略交談過,對方沒有詳述原因。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稱,對事件感傷心,讚揚施覺民過去就法庭公開審訊、恰當程序及社會公義等議題立場鮮明,絕對勝任非常任法官一職。若對方真是因國安法辭任,擔心日後有更多外籍法官離職或拒絕接受委任,損害本港法治及國際法律中心地位。

湯家驊料政治成份居多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查詢時表示,不認識施覺民,但尊重其辭職決定,認為來自普通法國家的法官來港出任非常任大法官,「一半出於自然,一半係希望幫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好欣賞呢種承擔」。他稱,如有法律工作者認為國安法威脅本港法治,更應緊守崗位捍衞法治而非辭任,「如果佢因為國安法而辭職,我覺得係政治理由多過法治理由。」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出,《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7A條列明,依據該條例委任的終院法官如被委任或免職,須徵得立法會同意,並按《基本法》第90條向人大常委會備案;質疑林鄭引用《釋義及通則條例》撤銷任命,是為迴避立法會質詢。他強調,終院法官被撤銷委任非常罕見,司法機構應向公眾交代。

施覺民辭職後,終審法院尚有13名海外非常任法官。海外非常任法官以輪流方式,每次來港一個月,有關安排由終院首席法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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