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4日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昨在報章撰文,以〈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為題,指出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令人以為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不會受懲罰,批評法院在過去一年「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官判蒙面法違憲「自我賦權」
烈顯倫點名批評兩名高等法院法官林雲浩及周家明,稱二人去年11月於《禁蒙面法》司法覆核案件中,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認為兩人對「一國兩制」理解「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更形容兩位法官的裁決,「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並「自我賦權」擊倒一項至關重要的主要立法。
烈顯倫亦不滿大律師公會一再公開聲明批評北京干預香港事務,認為其中有一不言而喻的立場,即「高度自治」意味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沒有主權方面的監督權。他舉例,中聯辦曾就《基本法》22條的爭拗發表聲明,闡明中央政府對特區有「全面管治權」,但大律師公會主席對此提出異議,及稱之為中央的「新近主張」,烈顯倫質疑大律師公會是否不接受香港已回歸中國。
郭榮鏗斥攻擊無理倒果為因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回應說,相信大部分法官及法律執業者都不認同烈顯倫觀點,批評文中論點不符事實,亦對法官和法律執業者作出無理攻擊。他認為,人大多次釋法及制定《港區國安法》對本港法治造成衝擊,嚴重削弱巿民權利和自由,形容烈顯倫是倒果為因,將政府施政引發的民憤歸咎於本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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