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
上月區議會選舉接棒民建聯蔡素玉失敗的東區錦屏候選人、民建聯洪志傑,周二(24日)入稟高等法院提選舉呈請,指當日選舉結束後逾一小時,候選人的選舉代理人仍被禁止進入票站,並質疑選站職員亦未有妥善分類選票封套。
質疑點票有重大不當
洪志傑在上月區議會選舉,以86票之差、不敵獲3113票的公民黨李予信。洪志傑的呈請書指出,監察投票代理人及選舉義工目測當日部分時間的投票人數,與官方統計數字不吻合,惟選舉結束後67分鐘內,選舉代理人遭票站職員禁止進入票站。洪志傑質疑,票站主任及職員未能確保候選人、監票人等在場人士全程看見在場的兩個票箱,又質疑投票助理員及點票助理員未有妥善分類載有未發出選票、未用選票、及損壞選票的封套,亦未能告知候選人未發出、未使用及損壞的選票數目,認為選舉當日投票及點票出現重大不當,要求法庭裁定李予信非妥為當選。李予信則在Facebook上表明,無論如何都會盡當選議員的責任,服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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