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
警務處聯同律政司上周入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未經同意下披露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獲高院批出臨時禁制令至下月8日。記協主席楊健興昨稱,擔心禁制令會對傳媒造成另一種自我審查,記協正積極考慮介入案件成為答辯人。
當局深夜發稿收窄適用範圍
高等法院就禁止將警察及其家人「起底」的臨時禁制令作出修改。警務處昨晚近午夜發新聞稿,指由之前禁止任何人「未經相關同意下」披露警察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改為要同時證明「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煩擾或干擾」警察或其家人情況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臨時禁制令上周五生效,至下月8日上午再開庭處理。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回應說,禁制令絕非打壓新聞自由,警方申請禁令本意是保護警員及家屬免受騷擾及針對惡意「起底」;由6月至今已有逾2600名警員被起底,警隊有責任保護執法人員。他強調,新聞報道不會受禁令影響,「傳媒客觀及專業的報道和評論,不需要擔心。」
楊健興在電台節目指出,有關禁制令範圍廣泛,即使律政司上周表明並非針對傳媒,傳媒可一如既往報道;然而,禁制令的內容完全沒有這些說法,亦無列明傳媒報道可獲豁免。他質疑,記者應只考慮採訪對象是否攸關公眾利益,也不會披露警員個人電話等私人資料,若日後凡涉及警員的報道都要先諮詢法律意見有無違反禁制令,擔心變成另一種自我審查。
楊健興透露,記協正考慮介入禁制令申請,鑑於現時只有政府單方面申請,沒有任何代表香港人陳述對禁令的擔心;記協若加入成為答辯方,可陳述新聞界的憂慮,故在此案應有角色,惟具體仍待與律師商討,須考慮時間緊迫及資源等問題。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強調,警方應交代在傳媒拍攝及報道提及警員身份是否被視為已獲同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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