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6日
「佔中9子」之一、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控在2014年「佔中」呼籲更多市民上街支援,最終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及煽感公眾妨擾兩罪成立,今年4月判囚16個月,須即時入獄。他其後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候審,昨早獲法庭批准以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須居於指定地址;上訴聆訊將於明年2月24至26日進行,故他暫時重獲自由。他步出法庭後與家人相擁而笑,又稱在獄中也略知香港現況,對港人為民主無私犧牲感到驕傲,即使前路難行,相信香港的黃金時代即將來臨。
潛逃危險不大 明年2月上訴
明顯消瘦的戴耀廷,昨早由懲教處囚車押往高等法院,他由名譽資深大律師、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以及本是訟辯律師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代表。戴耀廷步出犯人欄時向公眾席微笑揮手,同案被告朱耀明、鍾耀華、陳淑莊和張秀賢亦到庭旁聽,有支持者開庭前一度站立與大聲禱告。
高院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頒下保釋理由時,簡介戴耀廷的抗辯理由,包括戴指出其控罪是違憲及不恰當;其行為沒有對公眾帶來共同傷害;有關被佔領地方被警察封鎖,他不可能干犯煽惑他人堵路;大型佔領是因警方不適當使用催淚煙,以及他是在進行公民抗命。
麥機智表示,由於須考慮本案上訴被告眾多、上訴時期長與涉及眾多文件,包括原審庭多達256頁的定罪書,故今年內不能進行上訴聆訊,法院訂出最快明年2月24至26日才可處理。麥機智又指出,戴耀廷總刑期為64周,由於行為良好可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而戴已服刑16周,即刑期的38%,餘下只有約26至27周。
麥機智續說,代表戴耀廷的陳文敏提出,有關保釋申請只涉及時間的爭論,因為戴最早的獲釋日期為明年3月14日,但上訴審訊時為明年2月底,故在審理上訴時,戴已接近或完全服刑完畢,認為日期因素的理由正確;而代表律政司的梁卓然在沒有接納上訴人所有上訴答辯理由下,基於時間理由不反對保釋,梁亦接納被告棄保潛逃危險不大,但重申被告已被法院定罪。
未決定是否赴周日遊行
麥又提到,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包致金在一宗案件批出保釋時的決定,稱上訴是否成功亦是法院考慮是否批出保釋的理據之一;法官指有關上訴理由申請,他不會形容有關理據是「沒有希望」,加上律政司亦接納戴沒有大的潛逃風險,故最終批出保釋許可。
由於戴耀廷在本月5日於監獄內罷工,故被罰單獨囚禁。陳文敏庭後透露,由於該刑罰已處理,因此不影響戴因行為良好而被提早釋放的可能。
昨午戴耀廷步出法院後與妻兒相擁,並由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該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黃碧雲陪同。戴向傳媒直言,在囚時接收資訊有限,但看到港人為守護香港核心價值作出無私犧牲,深受感動,「尤其係七一衝擊立法會有示威者抬走幾個死士」,儘管前路一定相當艱難、崎嶇,他相信香港黃金時代即將來臨,又指現時希望先陪伴家人,了解近月發生的事件後,才決定是否參與周日民陣遊行。
戴耀廷今年4月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判囚16個月。同案被告陳健民、邵家臻和黃浩銘現仍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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